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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发送淫秽短信进行人身攻击 被判赔偿2000元

发布时间:2006-06-14 10:34:26来源:东方今报

  由于在三角恋爱中互相“争风吃醋”,焦作市民李娟发送多条淫秽短信对张梅进行恶意人身攻击。6月13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调解,李娟向张梅口头道歉,并赔偿张梅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焦作市民张梅(化名)与王某系恋爱关系,但是王某却与李娟(化名)有着同居关系。为此,张梅和李娟经常发生矛盾。为了发泄心中的怒气,李娟决定发送手机短信对张梅进行人身攻击: “鸡是嫁不出去的,你不就是个三陪吗!”从2005年10月17日开始,李娟8次发送不堪入目的短信对张梅进行人身攻击。张梅遂将李娟告上法庭。


 
编辑:门杰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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