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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地税局稽查工作实施“四规范”取得实效
时间:2008-09-12 09:34:42  来源:清丰县地税局   【 打印 】 【 关闭

    自年初以来,清丰县地税局实施稽查“四规范”措施,狠抓稽查工作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建立稽查与征管的良性互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征收管理部门掌握纳税人涉税信息比较细,征管部门把企业涉税信息传递给稽查部门。同时,稽查部门把在稽查案件中发现的征收管理的薄弱环节及时反馈给征管部门,实现涉税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征管和稽查工作质量;

    二是分行业稽查,切实发挥稽查部门“以查促管”的职能。按照不同的行业,制定稽查计划,分行业进行稽查,以发现不同的行业的涉税问题,起到“稽查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管好一个行业”的作用;

    三是建立内控制度,提高稽查案件质量。实行科学选案、集体审理、案件复查等制度,严格执法,做到案件查深查透,政策引用准确,证据搜集全面;

    四是实施廉政回访制度,确保稽查干部廉洁执法。实行定期廉政回访制度,坚决杜绝稽查干部以各种形式谋取私利,树立良好的地税稽查形象。截止目前,稽查分局共查结涉税案件29起,入库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57万元,取得了明显成效。(焦开锋   张汉川)

 

【编辑:良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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