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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一则新闻引起对税收管理的思考
时间:2007-08-29 10:14:42  来源: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 打印 】 【 关闭

  2007年8月23日,中新网河南新闻以《义马新源化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开始缴纳税款》为题发布了一则消息,主要内容是:义马市重点工业项目企业义马新源化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8月份入库增值税191万元,这是2007年度该市第一个产生税收的新办企业,这标志着该市重点工业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取得积极成效并开始发挥作用。该企业2007年元月份注册成立,主要生产二甲醚下游产品,8月份该企业申报销售收入4900万元,实现销售税金838万元,扣除进项税款647万元后,入库增值税191万元。近年来,该市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该局积极跟进,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仇转方多次到该企业调研了解项目建设情况,现场办公,要求在税务登记管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方面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企业提供上门服务、跟踪服务、全程服务,最大限度地支持企业生产经营。预计该企业全年可入库增值税款800万元。

  分析这则新闻,可以引起我们多方面思考。

  思考一、税收管理的形势极其严峻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的成果按照法律的规定转化为税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我们征纳双方共同配合、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依靠强有力的税收管理。但经济发展了,有税源了,不等于全部税源都转化为税收,一是依法治税理念虽然被广泛接受,但在组织收入工作中经常受到各方面的干扰和影响。二是“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互补互动的税源监控体系虽然初步形成,但信息处理能力、分析应用效率较低,内部协调配合,一体化、系统化的工作机制需不够完善。三是商业税收专项整治虽然取得成效,但工作开展不平衡;宏观税负虽然有所提高,但宏观税负长期偏低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没有完全解决。对限额以下小规模企业和个体税源缺乏更多有效的控管手段,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四小票”偷税的违法行为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对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废旧物资经营企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等管理难点以及新办所得税企业征管不到位、亏损、零低申报居高不下等问题亟待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有些地方小规模企业零低申报接近50%,个别地方甚至超过50%。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零负申报、零低申报基本上有一半是常年不缴税的,因此对这些企业的分析评估、监督管理的任务还很艰巨,而且对这些企业的监控还缺乏有效的手段。税源监控的广度、深度和力度都有待提高,税收流失仍然比较严重。四是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与税收工作要求相比、与形势发展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干部工作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机关对基层、基层对纳税人的服务意识、水平、质量和工作效率都较低。

  思考二、税收管理没有有效的促进税收增长

  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新形势下,各级税务部门的工作任务都很繁重。在促进税收增长上,着力深化税收分析、强化税源管理,但由于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这些措施实施效果并不理想。

  (一)  税收收入分析

  税收分析作为税收计划管理的中心环节,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建立日常分析十分重要,经过几年来努力,税收收入分析水平和分析质量有了不少提高,但分析技术不规范、指标单一、方法简单、对组织收入指导性不强等问题广泛存在,基本属于粗放型分析。如在宏观税负分析上片面,影响宏观税负的有多方面主要原因:一是一国税制的设置基本上制约了该国的税收收入规模,增加税种、提高税率、宏观税负就下降。二是经济结构的制约。GDP中存在着相当于一大部分无税产值和低税产值,不同地区的无税产值和低税产值所占比重不同,如果一个地区无税和低税产值所占比重较大,这些无税和低税产值的增长不可能带来税收的同步增长,将影响该地区宏观税负的下降。三是经济效益的制约。一些企业产销不对路,存货增加,有产值无税收;有些企业有销售收入,但无利润或形成大量欠税,都将造成税收与经济增长的明显不同步,企业经济效益的好坏,从根本上决定了对企业的征税能力。四是预算管理体制的制约。预算管理体制的膨胀,财政支出每年的高增长,要求税收收入大大高于经济的增长速度,部分地区为了完成任务。收“过头税”,更有一些地区千方百计截留国家收入,造成税收流失。五是征管手段的影响。大量“双定户”和偷、漏、骗税的存在,欠税和缓缴税款等制约了税收的增长。六是统计因素。部分地区虚报产值造成GDP水分过多,拉长了税收与经济的距离。

  (二)税源精细化管理

  在分类管理模式下,把企业放在产业链中进行全方位管理。即利用产业链条中的相关信息,实施链条式税收管理,采取交叉比对措施,构建立体管户机制。如煤炭运销企业所处的链条是:煤炭生产企业→(运输企业)→煤炭运销公司→(运输企业)→火电厂等用煤企业。根据火电厂的购煤数量,可以测算出煤炭运销公司的销售情况;同样,根据煤炭运销公司的购销数量,也可以测算出煤炭生产企业的产销情况,反之亦然,但税源精细化管理中存在多方面问题:一是税源管理责任人由于没有检查权、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状况,对纳税人的偷逃税手段不能及时掌握,使得一些行业税负漏洞问题一直难以得到控制,对一些新的经济类型和经济增长点也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而稽查部门由于人力及水平有限,又无法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的稽查,给偷税业户以可乘之机。二是长期沿用的粗放的管理方法,造成税管员对税源精细化管理概念认识模糊,加上人员素质的制约,使得税务部门无法全面了解,掌握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行业规律,致使管理的深度不够。三是征管考核机制的错误导向造成税务部门有应付考核指标而忽视实际征管质量的现象,使真实的质量与CTAIS所反映的情况有一定的差距,表面现象掩盖了真实情况。四是以税源管理为主线,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重视重点税源管理,忽视小企业的管理。

  思考三、国、内外依法治税的经验值得借鉴

  税收或税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是“税收法定原则”,又称为“税收法律主义”,这是一个最古老的,也是被世界公认的最基本的税收原则和税法原则。它是通过法律,规定税收征收机关与纳税人的各种权利与义务,正确地界定征纳双方的关系;并通过法律来规定税收征收的范围、对象、纳税人、税基税率、各种减免以及征税程序、纳税程序。税收法定原则最早产生于英国,1215年英国通过的第一部宪法也是全世界第一部宪法叫《英国大宪章》,里面记载的最主要的就是税收,它严格界定国王的权限,国王要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来决定一个税收,并明确规定征收范围、征收程序等。《英国大宪章》是反对英国国王苛税政策而形成的一个法律,也成为了各国宪政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体现了税法法定这个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纳税人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有依照法律征税的职责,纳税人有依照法律履行纳税的义务。依法治税是我们税收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所以在具体征管工作当中,一定要坚持依法治税、秉公执法,严格执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原则---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制止和防止越权减免税收。法律规定该征的要征好,少征是违法的;法律没规定的、不能征的你征了,也是违法的。后面两个“坚决”是对前面“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两句话的强调。(常留邦)

【编辑:张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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