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对话为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创造了条件,在了解相关税收协定的优惠外,企业还需要关注美国的税收制度和相关征管程序。
认识美国的税收制度
美国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三级政府各自行使属于本级政府的税收立法权、征收权。联邦与州各有独立的税收立法权,地方(市、县)税收立法权在州,州的税收立法权不得违背联邦利益和联邦税法,美国属彻底分税制、联邦与地方分权型国家。美国联邦、州与地方各自有自己的税收管理机构--国内收入局。其下不按行政区划在全国分设7大税区,各辖数州,大区社区局,其下为分局与支局,形成垂直领导的4级机构。州和地方税务局负责州税和地方税的征收管理。
美国现行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销售税、遗产与赠与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资本或净财富税、累积盈余税、环境税、奢侈消费税等。联邦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为主,其次有公司所得税、消费税、遗产与赠与税、关税等;州以销售税为主,辅之以所得税等;地方以财产税为主。
美国是以直接税为主的典型国家之一。应纳税所得超过10万美元的公司,由于对10万美元至33.5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不要缴纳税率为5%的附加税,该附加税最高达就逐渐丧失。应纳税所得超过1500万美元的公司,要缴纳的附加税是超过1500万单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或10万美元的应纳税所得的3%,两者取较小者。这样该公司因适用34%的税率所获得的好处就逐渐消失。主要从事提供服务的公司,只按35%的比例税率纳税。
资本利得。资本利得或亏损就是资本资产的征税标准(通常经过折旧调整后的成本)和其出售所得之差。尽管已经取消了对公司资本利得的优惠待遇,但仍然保留资本资产和普通所得资产的区分,并且利得的性质可能会影响应纳税额的计算。对个人的长期资本利得要征收28%的最低税。
折旧和折耗。根据美国相关法律,使用的有形财产可以根据修正后的成本收回制度进行折旧。财产被指定的寿命等级将影响其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公司的折旧期限为3年、5年、7年和10年的有形动产采用200%的余额递减折旧方法折旧,没有折旧完的余额再采用直线法折旧。对折旧期限为15年和20年的财产采用150%的余额递减折旧法折旧,没有折旧完的余额采用直线法折旧。另外,公司可以对所获得的大多数无形资产进行超过15年的摊销,包括商誉和继续经营价值。
提供更长的折旧期限并采用直线法的替代成本收回制度,适用于在美国境外使用的财产。公司可以选择使用替代成本收回制度。
对可耗尽的自然破产和木材可以作合理的折耗扣除,该折耗通常是根据纳税人的成本来计算的。矿山和某些石油和天然气井的权益,如果按规定的毛所得的一定比例计算出来的折耗比按成本计算出来的折耗更大,那么可按前者计算折耗。
股息处理。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公司可以将其从应纳税国内公司那里获得的股息的70%从其毛所得中扣除,如果获得股息的公司持有分配股息的公司股权不少于20%,则可扣除80%。关联公司从关联集团其他公司那里获得的股息可以作100%的扣除。
亏损结转。公司通常可以将其净经营亏损向前结转3年和向后结转15年。公司也可以放弃使用向前结转。
美国税务审计程序和诉讼程序
审计从做审计计划开始,计划涉及审计人员要检查的项目、预计时间等。然后,了解被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要纳税人提供帐薄清单、查看分类帐,确定会计报表的正确性。接下来,审计人员给出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并询问一些具体的问题。所有这些,税企双方都要以书面形式回应。然后,审计人员要与企业的员工约谈,约谈是审计必要的环节,被约谈的员工必须在其上司或聘请的法律或税务顾问的监护下与审计人员约谈。审计结束后,由税务分局向企业出具纳税调整通知书,并附审计报告,详细表述要调整的事项。纳税人如果对审计结果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调整通知书三十天内向该税务分局提出申辩。纳税人要想延长申辩时间,要提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在此情况下,税务分局会对纳税人的异议举证反驳。之后,纳税人的申辩书和税务分局的举证反驳书会被直接递交到联邦税务局负责上诉的官员手中,这些官员属于联邦税务局的雇员,都是训练有素和经验丰富的会计师或律师,专门负责处理未上诉到法庭的税收案件。这些负责上诉的官员,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非常公正,非常重视他们工作的独立性。有些联邦税务局要提起诉讼的税收案件,在提交给这些负责上诉的官员审查之前,也得仔细研究,确定能够胜诉的证据。所以,他们被称为“被指定的诉讼工具”。如果某个纳税人被他们“指定”上了,该纳税人肯定有偷逃税问题,这时,该纳税人就得去找联邦税务局的首席辩护律师,设法证明自己不应该被“指定”,不然的话,该纳税人要么缴税,要么到法院去吃官司。他们工作独立性也有例外的情况,就是当偷税案件十分复杂和难以处理时,他们会把其中的一部分直接上诉到法院进行裁决。这时,纳税人别无选择,只有硬着头皮打官司。如果最高法院愿意听取案情介绍,纳税人可直接把官司打到最高法院。法院裁决时间为一年半到两年。(程彩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