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强调,要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禁“条条干预”乡镇机构编制,切实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通知指出,2005年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工作顺利结束后,各地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建立完善农村新型管理体制的要求,在转变乡镇政府职能、严格控制乡镇机构编制、创新乡镇工作机制、提高乡镇服务“三农”能力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目前乡镇仍然存在着职能转变不到位、上级业务部门“条条干预”、乱挂机构牌子等比较突出的问题。
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加大力度,从四个方面着手,切实巩固乡镇机构改革成果:
加快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各地可选择一些乡镇先行试点,积极探索创新乡镇管理和服务机制,切实把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到推动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上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服务的有效实现形式,改进乡镇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提高乡镇履行职能的能力。
严禁上级业务部门“条条干预”乡镇机构编制。严格控制对乡镇的“一票否决”事项,继续清理和规范各种评比达标表彰活动。部门下发文件和召开会议擅自涉及的乡镇机构编制事项,一律无效。屡禁不止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部门领导的责任。
强化乡镇机构编制的规范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继续坚持并完善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机构编制与财政和组织人事相互配合制约、机构编制公开等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
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乡镇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种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宋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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