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到河南省各公证处办理公证业务,将能看到醒目的收费标准。9月3日,省司法厅发布消息,将在全省公证行业实施执业公示等便民利民措施,同时公布当地司法局和各级公证协会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根据规定,各公证处必须在办公场地醒目位置公示《公证服务收费标准》,公示执业公证员彩照名单及坐牌,公示当地司法局和公证协会的监督投诉电话。同时,各公证处还要建立便民窗口,设置接待区和休息座位,放置申办公证须知和《法律服务投诉须知》等资料,并提供书写工具等便民设施。
办理公证将实行首问负责制,第一位接待申请人的公证人员要负责到底,成为首问责任人。各公证处还要设立办证绿色通道,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救助对象设立优先服务窗口,对年老、残疾、危重病人等不方便到公证处办证的当事人,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
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当事人如发现所收费用不符合收费标准,可向公证机构要求纠正,如果该公证机构仍不改正,可以向当地司法局、公证协会投诉,也可以直接向省司法厅投诉。各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公证协会要及时处理当事人的投诉复查申请,应当向当事人告知投诉复查处理的时限、程序等,并及时向当事人作出书面处理意见。(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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