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今天发布的《2007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摘要)》显示,自2003年起5年间,中国高效率确立了反洗钱法律、监管和组织机构的基本框架,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反洗钱制度。
《报告》披露,去年央行对4533家金融机构进行了反洗钱现场检查,处罚金融机构350家,罚金共计2652.42万元。 其中,有347家涉及未按规定识别客户身份或是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其余3家涉及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田俊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