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在二手房过户费用太高了,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过户费用高的已经超过两万元了!”近日,记者不断接到市民类似的反映。针对这一情况,记者分别在相关部门进行了走访。
“惜售”导致房价上涨
市民张先生准备在市城区七一路中段购买一套房屋,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几经打听,好不容易遇到一套上世纪80年代的二手房,可房价却达每平方米2500元!张先生实在不理解,老户型,房龄还有10多年,小区环境还很差,凭什么卖这么贵?可房主有自己的理由:这一带房屋需求量大,奇货可居,当然要卖一个好价钱。
据新开诚房地产经纪公司经理张海波介绍,进入2007年以来,在新房的带动下,二手房价格一路上涨,市城区二手房房屋均价每平方米已攀升到近2000元。好多市民抱着“惜售”的心理,价格达不到心理预期不出售,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二手房价格的上扬。
交易费用增加
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记者了解到,自今年8月初开始,二手房交易费用提高,导致二手房过户人数急剧下降。
据介绍,新的二手房过户规定增加了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按照新的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按房价总额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余额征收5%的营业税;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的征税标准为0.5%,征税办法同营业税。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单套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房屋,按交易额的1%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单套面积大于144平方米的房屋,按交易额的2%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证不能代替过户
房价居高不下,过户费用增加,使本来就不十分活跃的二手房交易市场“雪上加霜”,二手房交易数量及过户数量呈双双下降趋势。
而据部分读者反映,随着过户费用的增加,越来越多的市民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选择了司法公证。司法公证能不能替代二手房过户呢?记者走访了市大为律师事务所毕献星主任。
毕献星说,当事人之间签订买卖协议进行公证,只能证明双方当事人对房屋买卖行为是真实自愿的行为表述,并不代表国家房屋管理机关对买卖行为的确认。即使进行了公证,因为房屋所有权没有进行变更,必然会留下隐患,尤其是在遇到卖房人有债务时,不能对抗人民法院的裁决和执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