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您所提供的要件(手续)齐全、有效、合法的前提下,我们郑重承诺办理时限(不含个人纳税、测绘、评估时间)和服务收费将按以下规定和标准执行。
一、办理时限
(一)初始登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更正登记、换证、遗失登记补证承诺时限:私产12个工作日,公产15个工作日。
(二)抵押登记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三)注销登记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四)房地产转移登记承诺时限:9个工作日。
(五)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六)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注:1.遗失补证登记须经公告6个月后,无异议方可办理。
2.验换证登记须公告10天后,无异议方可办理。
二、服务收费标准
(一)产权登记费 1.住房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住房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80元/套 2.住房以外其他房屋登记费(包括初始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他项权利登记费(包括抵押、典权等) (1)建筑面积200平方米(含)以内:150元/宗; (2)201-500平方米:300元/宗;(3)501-1000平方米:600元/宗;(4)1001-5000平方米:1000元/宗;(5)5001-10000平方米:2000元/宗;(6)10000平方米以上:3000元/宗。 3.向一个以上房屋所有权人核发房屋所(共)有权证书时,按增加证书数量:10元/证。
(二)抵押手续费 住房以外房产抵押手续费(不含他项权利登记费)按贷款额的1‰收取。
(三)档案证明费 1.私产:100平方米以下收20元,每加10平方米加收5元。 2.公产:1000平方米及其以下收取15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加收50元。
(四)交易手续费1.住房转让手续费(1)新建商品住房3元/平方米;(2)存量住房6元/平方米;(3)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办理转让手续免收手续费,按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首次上市交易的,减半计收转让手续费; (4)经济适用房首次交易的减半计收转让手续费。 2.住房以外房产转让手续费(1)新建商品房屋(按成交价的)0.5%; (2)存量房屋(按成交价的)0.8%。
(五)房产测绘费 1.房屋平面图测绘(含面积计算、共用面积分摊) 住宅用房A(楼外型结构简单,户型不超过三种):0.6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B(楼外型结构较简单,户型四至六种):0.9元/平方米; 住宅用房C小面积测量(建筑面积低于2000平方米)或楼外型复杂,户型在六种以上(不含六种):1.36元/平方米; 商业楼用房:1.5元/平方米;多功能综合楼用房:1.8元/平方米;工业厂房:0.8元/平方米。 2.配图资料费 房屋所有权属进行变更、转移时,房屋面积、结构未发生变化的,每户收取20元的配图资料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