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漯河4月9电(记者:韩建华 通讯员: 赵小瑞 刘林松)一是不断完善巡管巡查制度,深入重点税源企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随时掌握企业经营动态,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经营过程中的涉税问题和困难。各分局局长对本单位管辖重点税源企业情况要了如指掌。
二是建立重点税源企业月度及时分析与季度全面分析相结合的监控机制,随时掌握重点税源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税源变化情况。对当月重点税源企业入库税收与上年同比差异较大的,税收管理员要及时同企业取得联系,并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同时向主管局领导写出税源变化分析报告。
三是探索、试行重点税源企业“驻厂”管理与延伸管理相结合的一体化管理模式,整合人力资源,调配精干力量充实重点税源管理和税收管理员队伍,并围绕重点企业的外围税源发现的线索,对重点企业进行延伸管理。
四是将纳税评估的开展同管理重点税源企业有机的结合起来,利用纳税评估指标适时对重点税源企业进行评估,查找平时管理中作中的漏洞和不足,进一步规范对重点税源企业的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