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漯河4月21电(记者:韩建华 通讯员:红军 艳霞 锦华)2008年,漯河市郾城区国税针对辖区内七种税源,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向管理要收入,促进辖区域经济发展,争创历史新高。
一是针对增长性税源,落实好税收政策辅导服务措施。主要对近几年新办增长型企业,重点做好新所得税法的宣传解读,使企业深入了解新法给企业税收和市场前景带来的挑战和机遇,做好新旧所得税法的衔接,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拓宽发展空间。
二是针对波动性税源,落实好规范性服务措施。季节性企业,税源波动性也大。该局重点帮助企业进一步规范财务核算,进一步规范资金核算,使企业更好地防范这方面的风险,使其安心发展。
三是针对隐性潜在性税源,落实好引导发展服务措施。辖区内一些小规模企业经过多年的发展,整体实力得到一定积累,区局在多年跟踪服务的基础上,帮助其分析市场前景,引导其在时机成熟时大胆投资,促其进入新一轮的飞跃发展期。
四是针对易流失税源,落实好精细化管理措施。区局通过强化税收、税负、收入的监控分析,从历史年度的纵向比到同类型企业之间的横向比,进行详细比对分析,排出疑点企业,从年初即开始严密监控,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五是针对零散税源,落实好征管堵漏措施。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税源零星分散,区局本着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结合上级局文件精神及早布置相关人员强化巡查检查。
六是针对所得税税源,落实好年度预缴及汇算清激管理措施。对所得税在国税征管企业,区局重点防范企业利用新旧所得法过渡期,刻意隐瞒利润或者使利润延后实现,利用前后年度的税率差少缴企业所得说。对同时是增值税纳税人的企业,分局及早制订评估计划,充分发挥两税联评的作用。
七是针对关联性税源,落实好准确切割管理措施。控制好应税与免税的不合理转移,防范应税企业向免税企业转移税收收入,防范享受税收优惠企业内部征税项目税收转移到免税项目实现,防范征税企业向免税企业出售产品或劳务时有意不开票隐瞒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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