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漯河4月29电(记者:韩建华 通讯员: 胡江涛 张丽娜)一是加强检疫监督,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调运管理。对证物不符,没有免疫标识、检疫证明的严禁屠宰。同时,向广大畜禽饲养、加工及经营户发放告知书,明确其防疫任务、责任及防控工作的注意事项,营造群防群控的良好氛围。
二是做好免疫效果评估和补免工作。在对重大动物疫病进行免疫抗体监测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畜禽的免疫时间,继续开展采样监测工作,提高监测覆盖面和监测比率,准确掌握本地区畜禽免疫情况。对免疫效果不佳,免疫超出有效保护期以及新调入和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免。确保畜禽处于有效保护状态。
三是进一步加强消毒灭源工作。安排村级动物防疫员对动物饲养场、屠宰(场)点,动物及其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全面彻底地消毒,以杀灭病原,净化环境。
四是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充分发挥乡镇动物防疫中心站和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基层工作中的作用,准确掌握各类动物的调入、调出情况,严密监视动物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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