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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交警采取四项措施全面加强学生交通安全管理
发布时间:2007-11-15 14:32:03 来源: 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文字显示:

    中新河南网永城电(聂士亮)为严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提高中小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永城市交警大队于近日联合市教体局出台了四项新措施,以对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学生交通违法通报制度”为主要措施,全面强化中小学生的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实行一校一警制度,全面开展交通安全进学校普法教育活动。要求寒假以前,对全市中小学普遍进行一次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教育,活动中要做到一校一警,大队以《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编写统一的教育教材,进校民警依据教材,加强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学龄前儿童的交通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及儿童识别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启发引导学生按标志标线行走,过街要走人行横道,不乱穿马路,不在道路上玩笑打闹,做到红灯停、绿灯行;不在道路上使用旱冰鞋、滑板等滑行工具;不满12周岁的学生严禁骑自行车,不满16周岁的学生严禁骑电动自行车,乘车时不能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到车窗外,避免会车时发生意外,确保学生出行安全,增强学生交通安全自我保护意识。
    二是实行学生交通违法通报制度。全市中小学及学龄儿童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实现交通安全从儿童抓起,提高全民交通素质的治本措施,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保证此次行动能够健康、稳定的发展,他们与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研究,决定实施学生交通违法通报制度。今后凡是学生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包括过街不走斑马线闯红灯、在路上滑滑板车等违法行为,执勤民警将依法记下学生的姓名、年龄、学校,并随时通报学校。学生是否有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是其能否当选“交通文明小明星”和“交通文明好学生”的参考条件。
    三是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教育部门把各中小学校创建“交通平安校园”活动情况纳入到对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宣传教育不落实,而发生交通事故,在评先创优中实行一票否决,对组织落实,措施有力、安全无事故的学校予以表彰。
    四是实行警、校联手,齐抓共管制度。交通民警在积极开展对中小学及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的同时,还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交通秩序管理,在城区中小学上下学时设立交通安全护学岗,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要完善中小学沿街道路标线施划,减速让行、停车标志的设置,同时协调各中小学加强对校车的管理,掌握校车底数,搞好对校车驾驶人不开超员车,不开超速车等安全教育,以严格管理,确保学生、幼儿坐上“放心车”,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编辑:郭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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