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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交警大队诚邀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负责人共商校车安全大计
发布时间:2008-03-16 11:47:55 来源: 中国新闻网河南新闻 【文字显示:

    中新河南网商丘电(杜夙志 赵青)为进一步强化春季秩序整治,净化全县道路交通环境,确保中小学生的安全,3月10日,宁陵县交警大队与全县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负责同志共同座谈会,共商校车规范管理、安全行驶的发展大计。
    会议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公交管〔2007〕162号)、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全省校车管理的意见》(豫公通28号)要求。交警部门对各学校、幼儿园的校车管理提出了要求,各学校负责同志就中小学生的安全管理、校车的安全营运及警、校合作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会议还重温了几起发生在校车上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警示各与会同志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校车管理的重要性。同时,交警部门还要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有接送车辆的中小学幼儿园一是要落实安全责任制,规范管理,安全、文明行车,教育接送车的驾驶人在安全接送中小学生、幼儿园小朋友的同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法》,支持、配合交通管理工作,保证行车安全。二是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接送车辆必须使用取得合法手续,证件齐全有效的车辆。学校、幼儿园不得租用假牌、证、拼装车、报废车为接送车。中小学、幼儿园的接送车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办理车上人员及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车辆。坚持出车前检查、收车后保养的例保制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干净,车况良好,随车工具、灭火器等设备齐全有效。三是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教育接送车的驾驶人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驾驶作风,坚持做到不违法超车、不超员、不超速行驶、不酒后开车、不乱停乱放。严格按行驶证上核定的人数载人,杜绝超载滥载行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

[编辑:郭晓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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