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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县交警大队采取“树、建、带、督、同、提”六项措施扎实开展“六个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07-06-12 08:58:35 来源: 【文字显示:

    中新河南网商丘电( 杜夙志) 自公安机关“六个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宁陵县交警大队抓住这一契机,狠抓队伍规范化建设,采取“树、建、带、督、同、提”六项措施,认真查摆和解决交警队伍在“五条禁令”、牌证办理、非执法主体参与执法、公路“三乱”、利用执法管理权乱收滥罚、违规使用涉案款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交警良好形象。

    树:就是树立一个先进典型,增强民警争先创优意识;树立一个落后典型,增强民警的紧迫感和危机感。在“六个专项治理”活动中,利用典型引路,激发民警的创业热情,并以科室、大队为单位,树立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先进典型和不思进取,不求上进的落后典型。在会议精神落实中,民警不仅从自身查找不足,还采取多种形式,强化自身学习,规范执法行为,树立危机意识。 

    建:就是建立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学习制度,包括制定计划、集中辅导、留足作业,个人参加业务学习;二是建立学习考勤制度,对不按时参加学习者视为旷工论处;三是建立奖惩制度,把民警对“五条禁令”的学习情况同业务一并列入考评,考评结果同个人的收入直接挂钩;四是建立以“能者上”为基准的用人机制。   

    带:就是领导带头学习。学习中要做到带头先学一步,首先学深、学透,认真做好辅导,起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作用,并有力抓好督导工作。

    督:就是对学习和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建立“上级督下级、下级促上级”的连级督促检查制,以强有力的制度作保障,掀起“六个专项治理”工作的学习高潮,确保取得实效。 

    同:就是采取学习与宣传工作同步开展的方法,把学习与宣传有机结合起来,做到边学习边开展宣传工作,并根据在宣传工作中所遇到的自己解释不了的问题,进一步开展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自己对“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的开展。

    提:提高广大民警对“六个专项治理”的认识,通过“树、建、带、督、同”等措施,增强民警的为民服务意识,促进“六个专项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

 

 

 

 

[编辑: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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