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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交警大队为改善执法形象推出“刚性”执法用语
发布时间:2007-08-08 09:53:54 来源: 【文字显示:

   中新河南网商丘电(杜夙志)宁陵交警大队为在开展的“正警风、严警纪、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中,使广大民警的思想素质有明显提高,大队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纪律作风有明显转变,民警的服务意识和整体形象有明显改进,队伍的政纪意识和执法水平有明显增强,警民关系有明显改善;最大限度地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事件的发生。大队决定按照“正警风、严警纪、树形象”纪律作风整顿方案的要求,以规范民警的执勤执法行为作为切入点,强化工作措施的落实,倡导人性化管理,要求各中队民警在日常纠违过程中,进一步规范执法形象及执勤用语;在执法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有意识与无意识违章,对违章危害性的认知程度以及交通参与者的素质,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经综合评判后再作出处罚决定,杜绝“一刀切”和“逢违必罚”现象。努力在执法和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促进执法和管理。该大队决定先期三丈寺中队试行执法“刚性用语”:

   (一)发现违章,打手势(吹哨)示意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二)敬礼后,“同志,请出示驾驶证”。

   (三)指出违章内容,“根据**法规第**条第**款的规定,决定对你处以**元罚款(或滞留驾驶证)。您可以陈述和申辩”。

   (四)教育警告或开具当场处罚决定书(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同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地方接受处罚。(如当事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则必须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处复议)。

   (五)交还有关证件,敬礼放行(打手势指引车辆驶离)。

    宁陵交警大队将对三丈寺中队的试行情况随时调查,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大队推广,并列入等级化考核,作为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努力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的执法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提升宁陵公安交警队伍的整体形象。

 

 

 

 

[编辑:炳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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