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招办昨日发出《关于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对我省今年高招工作进行部署。今年,我省高招全部实行远程异地网上录取,录取工作从7月9日开始,到8月29日结束,分六批进行。
根据远程网上录取的工作特点,省招办录取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所有工作人员的手机将集中保
管,现场还将安装无线信号屏蔽设备。省招办同时要求招生院校录取场所实行封闭管理,排除人为干扰。
录取批次及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录取工作分六批进行:
■提前录取批(7月9日~14日录取):军队院校,普通高校招收的国防生专业,公安院校,司法院校的治安学、侦查学以及刑事科学等经批准的专业,航海类专业,体育类本科专业(体育类只分本科批、专科批),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和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
提前批的艺术类:本科层次专业(7月9日~17日录取);高职高专层次专业(7月20日~28日录取)。
省内高校专升本招生与本批同时录取。
■本科一批(7月16日~21日录取):进入“211”工程项目的高校和部分经我省批准的高校。
对口招生本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本科二批(7月23~30日录取):一般本科院校(专业)。
体育类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本科三批(8月9日~14日录取):独立学院、民办学院及联合办学的本科专业。
对口招生专科专业与本批同时录取。
■高职高专一批(8月17日~22日录取):本科院校专科班、独立设置的高等专科学校及其他经省批准的高职高专院校。
■高职高专二批(8月24~29日录取):高等职业学校,短期职业大学(地方大学),本科院校设置的二级职业学院,民办高校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专科班。
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
各批录取均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第一、第二志愿顺序依次分轮进行。第二志愿为4个平行关系的学校志愿,系统中显示志愿序号为2~5。
■各批第一志愿首次批量投档时,省外学校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本省学校按本校招生计划数的110%投档。
第一志愿首次批量投档后,生源充足、达到调档比例的学校,原则上在已投档案内完成招生计划。后续投档按学校计划余额11的比例投放。
■第二志愿(四个平行的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投档。即在第一志愿投档结束后,首先将同科类同批次线上的“自由可投”的考生按特征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当遇到多名考生特征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语、数、外、综合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仍有并列考生,则全部投出,由学校选择录取),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中的院校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相对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院校。
第二志愿按学校计划余额的11比例投档,院校原则上在所投档案内完成计划。
■第二志愿投档之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省招办向社会公布计划余额,公开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不大的学校,在分数线上征求志愿;对计划缺额大、完成计划困难的学校征求志愿时降分备档。征求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降分投档,降分幅度一般不超过20分。降分投档时,仍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投档,考生原报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有效。
体育、艺术类经征求志愿线上生源仍不足的,可降低文化分数线,不降专业分数线。
■艺术类招生。在文化上线、专业合格的考生中,一般按以下三种方式排序投档:按专业分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文化分排序从高到低投档;按照文化分和专业分之和排序从高到低投档。原则上分专业、并按专业计划数的120%投档。本、专科分别按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分轮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志愿。
除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执行本校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外,其他艺术院校(专业)均执行我省划定的艺术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
按照教育部规定,对单考院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未报我省备案的考生,省招办不向院校提供考生文化成绩,录取时不能按艺术类投档。
对未参加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原则上不能按艺术类录取。
■体育院校(专业)招生单独划定专业和文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根据考生志愿,依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由招生学校择优录取。本、专科分别按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分轮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志愿。
■体育、艺术类兼报普通类且同时符合投档条件的,优先体育、艺术类投档。若按体育、艺术类所报学校不能出档,或投档后未被录取,再按普通类专业志愿、随普通类院校录取投档。
■提前录取的军队院校对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面试、身体复检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提前录取的公安、司法类院校,对统考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政审、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提前录取的其他普通院校以及体育院校非体育专业,依据文化成绩,按普通类本、专科文化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
提前录取的军队、公安、司法、体育院校的非体育专业和提前录取的其他普通院校,本、专科分别按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依次分轮投档。如第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志愿。
■民族班、民族预科班随有关院校本、专科统招相应批次录取。其中报考民族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与相应本、专科统招考生同时投档;报考民族预科班的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在第二志愿之后按预科志愿单独投档。本科预科班、专科预科班、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批次有关高校提档分数线以下80分、60分、40分,如生源不足,则面向社会征求志愿(招生对象和录取标准不变)。如征求志愿仍完不成招生计划,外省院校可以调整到其他专业;本省院校则收回统一调整使用。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与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同时投档录取,生源面向全省。定向志愿按规定填报在当批第一志愿,录取时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上不能完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可在该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补充投档,由学校根据考生定向志愿择优录取。若仍完不成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则转为非定向招生计划录取。录取期间,不接受定向招生扩招计划。
■对各批第一志愿报考农、林院校的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省外学校是否认可,由学校审档决定。
■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录取,按教育部的规定,执行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的录取要求。经征求志愿后仍完不成招生计划的,允许在公布的招生计划总数内进行专业计划调整,或调减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的招生计划数,不降低录取要求。
■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简称“对口招生”)的录取工作,按类别、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投档。若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征求志愿。
■本省高校“专升本”录取,按专业、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数1:1投档。若第二志愿(平行志愿)投档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征求志愿。
考生可查询实时录取信息
今年录取中,我省将通过网络向考生提供包括院校退档理由等录取信息的查询。今年,市、县招办建立了综合服务大厅,省招办将向各省辖市及县(市、区)招办综合服务大厅提供实时录取信息查询。
为提高报到率,今年我省将对录取后不报到考生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本科三批和专科层次的填报志愿时间也调整到了本科二批录取之后,并取消了调剂学校志愿,专科层次将组织补录,所以按志愿投档后,考生不得放弃志愿,学校不得以放弃志愿理由退档。
已录取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由考生本人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到县(区)招办领取,县(区)招办根据省招办提供的网上录取信息核实无误后,将档案密封交给考生,由考生报到时交给学校。(刘国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