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南阳新闻频道> 理论实践
 

医患和谐 路在何方

时间:2007-08-13 16:06:31  来源:中新河南网   【 打印 】 【 关闭

   南阳: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努力维护医患合法权益

 

     723凌晨,一起因产妇剖腹产出院后猝死引发的医患纠纷,在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艰苦努力下,达成协议,实现和解。这也是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的165起纠纷。

 

   医疗纠纷  医患之痛  社会之忧

 

   近年来,由于医疗体制改革正在逐步进行,机制体制方面还存在不足和缺陷,另一方面是医疗保险、医疗合作制度不断健全完善,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期望值不断提高;同时,医患双方沟通渠道不够顺畅,因医疗费用过高、治疗效果不理想而引发的医患矛盾时有发生;而一旦出现治疗偏差,或发生意外,矛盾就会升级, 甚至激化。纠纷产生后,因医疗鉴定、诉讼途径程序复杂、耗时太长而被患者舍弃,大多采取一吵二闹三要钱的方法,聚众围堵医院及医护人员,患属少则数十人,多则上百人,挂挽联、摆花圈、放鞭炮,不达目的不收兵,医院往往是一推二拖三不管,消极拖延,造成双方对立,造成殴打医务人员的后果,引发治安案事件,严重影响正常医疗秩序,甚至形成群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创新思路  整合社会资源  化解医患纠纷

 

   针对医患纠纷和解难、处理难的现状,河南省南阳市司法局、卫生局经充分协商,于20043月联合下文成立了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委(2006年更名为南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医疗、法律专业人员作为调委会成员,按照人民调解的程序依法调解医疗纠纷,化解医患矛盾。

 

   调解委员会作为行业性凋解组织,坚持站在公正立场,居中调解,不偏不倚,不搞先入为主,在医患之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成立后,逐步得到了双方的认同。调委会成员大都品行端正、业务熟练、作风正派;发生医疗纠纷、当事人申请后,都能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在稳定双方情绪后,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取证,依照有关规定,做医患双方的思想工作,消除分歧,达成和解,签订协议,监督履行。为了妥善处理纠纷,有时通宵协调做工作,分歧较大的,反复沟通,分层次、分阶段解疙瘩、破难题,有时一起纠纷历时一个月才调解成功。正是他们认真负责,坚持不懈的工作,得到了医患双方的充分肯定,三年来,他们受理调解的纠纷,无一起当事人事后反悔,也无一起结论被法院否决。

 

   人民调解  医患双方的融合剂  化解矛盾的平台

 

   调委会受理的医疗纠纷,大多是双方分歧较大,矛盾重重,甚至对立很严重的纠纷,往往是中间人、权威人士从中周旋毫无进展,矛盾双方进退维谷,调委会接手后,属于烫生饭。但调委会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全身心投入,按照调解程序,坚持依法调解,公平公正调解,努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找准争议的焦点,查清事实依据,分清双方责任。随后,分别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说理讲法,指出存在的不足、问题、应承担的责任。经过多回合单方和多方协调,最终使双方意见趋于一致,达成协议,并监督履行。调解人员公平公正,不受当事人情绪左右,不受外界干扰,并灵活运用调解技巧,把法制教育贯彻始终,是调解工作成功的基础,正是他们认真负责的工作作风,坚韧执着的工作精神,使各类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案例一:2004122日,退休干部李某在市区一个体诊所输液时,因青霉素过敏抢救无效死亡。死者家属抬尸大闹诊所,摆花圈、放鞭炮、扯挽联、吹奏哀乐。接受死者家属申请后,调解人员马上赶赴现场。经调查,医师未做皮试,而是使用青霉素过敏快速实验仪进行过敏试验后,即开始输液而导致患者过敏。患属要求诊所赔偿数十万元,诊所认为自身无责任,不同意赔偿。

 

   调委会即进行了认真调查,确认诊所使用的快速试验仪没有权威部门批准进入市场的文件,诊所存在过失,使个体医师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同时,向患方讲明,医师发现患者出现过敏症状后态度积极,主动救人,且在送往医院后主动垫付抢救费5900元的事实,患属也体谅了个体诊所的承受能力,放弃了过高要求,双方在调委会主持下于129日达成协议,医方一次性赔偿患属3.79万元。

 

   案例二:200763日,受市区某医院申请,调委会受理了一起广受社会关注的医患纠纷。患者姚某为3岁女童,2007520日下午,独自在其亲戚家玩耍,下午2点半,被门头上方坠落的40厘米见方的玻璃击中脖颈右侧颈动脉,鲜血喷溅,被就近送往某医院后,经四个科室诊治,认为事态严重,送往市中心医院手术时死亡。

 

   事发后,一媒体以孩子啊,你不该这样走了为题,报道了小女孩出事及抢救经过,以灾祸突然降临“4 个科室相互推托转院途中呼吸越来越弱“4个科室医生各有说辞为题,大篇幅详细进行报道,并引用姚父的话:作为国家三级综合性医院,4个科室的医生却相互推脱,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

随后,死者家属四处反映,通过各种途径向医院施压,某权威电视台还做了专题报道,一时间,事情被炒得沸沸扬扬。在家属的围堵下,医院无奈向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委会介入后,双方正僵持不下,一方要求赔偿20万元,一方只同意补偿2万元。调委会经反复了解,指出院方存在首诊责任制执行不到位的过错,尽管第二个科室医生接诊后,协调到抢救结束,但初诊的急诊室医生存在失误;同时向患方说明,人脑供血不足5分钟即出现脑死亡的科学结论,医院延误最佳抢救时机的说法不科学,同时亲属也存在监护不力的责任,20万元赔偿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经充分协商于64日院方赔偿6万元达成协议。

 

   案例三:200582日,调委会受理一起个体诊所王某与患者罗某的纠纷。经调查,王某以祖传秘方为招牌,广泛宣传能包治各种疑难杂症,导致罗某用药后出现不良反应,后转院抢救无效死亡。而王某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持有的行医证件也是伪造的。即通知当事人,该纠纷已超出了调解范围,建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及非法行医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

 

   案例四:2006929日,调委会受理某医院与一女教师之间的医疗纠纷。该教师系未婚,由教体局组织到该院体检。该院医护人员未认真询问,即用仪器对其进行妇科检查,导致该女教师处女膜破裂,该教师及家属要求赔偿6万元损失。调委会调查后认为,该院医护人员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女教师要求的6万元赔偿无法律依据,经做双方工作,最终达成协议,院方支付该女教师9000元,作为补偿。

 

   案例五:2004520日,调委会受理了某医院与产妇尹某的纠纷。因该患者住院后主动要求剖腹产,且在当天九点以前将婴儿取出。因产妇自身原因,羊水过多,脐绕颈,医院马上实施手术。在剖宫产手术过程中,胎儿由于缺血、缺氧、吸入性肺炎,在宫内窒息。后经医护人员奋力抢救一小时,保住了婴儿性命,待婴儿稳定后,即由诊治人员陪同,送往专业医院继续治疗,终得母子平安。

 

   事后,患者家属纠集近50人到医院吵闹,要求赔偿10万元损失,医院予以回绝。调委会组织人员反复调查研究,认为医院处置妥当,并无失误或过错。向患属讲明后,患属不走法律途径,也不撤离,调委会反反复复做了一个多月思想工作,患属终于放弃了赔偿的要求,撤离医院。

 

   调委会自20043月成立以来,共受理医患纠纷165件,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达95.7%,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的7件。这些纠纷涉及20余家医疗机构,其中患属聚众围堵医疗机构30人以上的近80起。

解决医患矛盾 任重道远

 

   在当前,医患矛盾也许是横垣在医疗机构面前的鸿沟,不能不认真面对,也不能不去解决。医患矛盾使医疗工作者普遍感受到职业的风险,为规避风险,工作中只能小心翼翼,严格按制度度办事、按规范操作,不敢大胆创新,不敢探索发明,不敢试、不敢冒,影响整体医疗水平的发挥和提高;甚至常见病症也要做认真详细的常规检查和特殊检查,以减少不必要的风险,为此又往往因医疗费用引发医患纠纷,如此怪圈直接影响着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治疗周期和费用问题而引发患者刀刺专家的事例并不鲜见。难怪有人慨叹:医患之间是一对不可调和的矛盾。

 

   一长期从事医疗管理工作的人士指出:医患矛盾是社会发展的产物,在社会转型期,这一矛盾短期内无法消除,只有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医疗及社会保险事业的不断完善,医患之间才能走向真正和谐。

面对这样的困感,南阳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魏栓有独到的见解:医务人员是与死神搏斗的天使,但他们也是人,不可能解决医疗中的所有难题,所以说医患纠纷不可能完全杜绝。但通过努力,医患纠纷可以有效控制和减少,一是通过参与医患纠纷的处理,医务人员可以了解掌握处理纠纷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一旦发生纠纷,能在第一时间进行处置,避免矛盾激化;二是通过总结经验教训,医务人员能够更加规范执业行为,在敏感问题上与患者及时沟通,避免发生误解;三是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医患双方法制观念不断增强,对待问题更加理性,矛盾激化的可能性更小;四是调解委员会成员经过充实和提高,纠纷信息能得到及时反馈,调解时效更强。南阳市京西医院就是通过这些措施,逐步减少了纠纷,2007年以来,该院没有发生一起医患纠纷。

 

   在处理医患纠纷,促进医患和谐方面,南阳市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相信,随着各界的关心和努力,医患和谐将会距我们越来越近。(通讯员 李贞甫 袁凯)

 

 

 

 

 

【编辑:张治中】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意见与建议
  请用您的真诚,为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与建议
频道总监:张治中
电话:0377-65028666
15936416888
E-mail
zhxshnypd@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