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内接连发生的几起安全生产事故,引发了舆论的高度关注。据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其中,国务院“对事故遇难的所有人员表示深切哀悼,对他们的亲属表示亲切慰问”。
这些频发的安全生产事故过程当然可以用文字来描述——8月13日,湖南凤凰在建大桥突然垮塌,64人遇难;8月17日,山东新泰华源煤矿发生溃水事故,172名工人被困矿下;8月19日,山东邹平发生铝厂爆炸事故,16名工人遇难——但是,这些事故给每个遇难者的亲属所造成的痛苦,却是任何文字都无法描述的。
怎么来理解人?人不是一个简单的自然人概念。人这个概念,对于今天的中国来说,不但意味着一个生命,而且意味着一个完整的权利载体。或许对于一个地方来说,遇难人数可以被当做衡量事故规模的一个依据,但是对于每一个人来说,生命就意味着他的全部。漠视这种全部,就是漠视这个世界上最基本的理念和信条,更是漠视公民赋予政府的一切权力。
人是这个社会的主体,是作为国家最重要组成部分的公民形态。然而这一切都远远不够,人最重要的是一个至高无上的生命。这种对生命的尊重,实际上是现代政府一切执政理念的核心。如果一级政府在决策和执政过程中,不能解决对人的基本看法问题,那么其执政理念必然落后于这个社会日益发展的以人为本思想。
问题恰恰在于,尽管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一再强调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但是安全生产事故却伴随着某些地方政府部门的失职失察,或者是某些高危产业的违法经营,某些工程的违法建设,一再发生。而事故发生之后的谎报、瞒报也屡有所闻。对于生命个体的尊重,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出现的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这个对比背后,是某些地方公民生命和权益保护的操作空白。这个空白越大,悬挂在公众头上的社会风险就越大。而更让人感到担忧的是,一旦这些事故被发现是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那么,我们还要面对事故背后的某些地方执政漏洞。这个漏洞越大,生命的尊严和价值感就越发难以感觉到。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安全的职业,这个社会中也没有永无危机的角落。任何一个现代化的过程,都会伴随着狂飙突进和不断修正。GDP的狂飙突进,实际上只能说明社会的功能性发展,GDP高速发展下的安全形势,才是这个社会的精神性保护。而这种保护的核心,就是保护每一个人,当然包括那些从事危重劳动,生活在社会收入分配底层,甚至名字都不为人所知的人。每一个人的价值,才是中国的价值;而每一个人存在的意义,也才是中国发展的意义。
国务院对于因事故遇难所有人员的悼念,不啻于对普通公众的生命保护,释放出最大的善意和积极的信息。但是仅仅只有来自高层的善意释放、直面挑战的决心是不够的,我们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地重申这些简单至极的“以人为本”的道理。如果有机会,更不妨回头问责于那些直接面对安全生产的部门、官员甚至是企业主,他们在遭遇矿难、坍塌、爆炸的灾害时,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是不是有所触动,是不是流下愧疚的责任与良知的眼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