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答记者问
高检网7月29日讯 在7月28日出版的《学习时报》刊登了该报记者李玉梅对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的专访文章《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曹建明在专访中说,将奋力拼搏、鞠躬尽瘁,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负众托、不辱使命,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奉献给中国的检察事业。
专访全文如下:
记者:今年是北京奥运会举办年,同时我国也将举行改革开放30周年的纪念活动,请问检察机关下一步准备从哪些方面着手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
曹建明: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今年我们国家大事多、难事多、考验多,由于多种复杂因素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的形势十分严峻。我们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扎扎实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一是依法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继续突出重点,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活动,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和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以社会大局的稳定保证北京奥运会的安全。特别是要按照中央政法委的部署,继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掉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同时,要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进一步加强处理涉检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特别是要加大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力度,在巩固扩大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再解决一批疑难复杂重信重访问题。要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制,认真细致地复查案件,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深入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引导工作,力求“案结事了”,为奥运会成功举办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活动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是继续抓好维护地震灾区社会稳定的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灾区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坏灾区经济建设、妨害灾后重建工作的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的顺利进行。
记者: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始终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一项工作,检察机关对下一步的反腐倡廉工作有何重点部署?
曹建明:前不久,中央印发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对今后五年的反腐败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检察机关作为反腐败的重要职能部门,必须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要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为重点,坚决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坚决查处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二要积极参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继续开展深入查办城镇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犯罪工作。
三要下大力气查办涉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征地拆迁、移民补偿、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问题的犯罪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要进一步抓好深入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保障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和深入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调查,严肃查处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努力遏制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同时,要全面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突出预防重点,强化预防措施,注重预防实效,努力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
记者: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是党中央对检察工作的殷切期望,也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呼声,检察机关下一步将从哪些方面着手强化这一职能?
曹建明: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切实解决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要以对党、对人民、对宪法高度负责的态度,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做到既敢于监督、敢于碰硬,又善于监督、务求实效,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责任。特别是要突出重点,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在加强法律监督的薄弱环节上下功夫。在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中,要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既注意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问题,防止放纵犯罪,又重视监督纠正违法立案、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严重违反法定程序和侵犯诉讼权利等问题,切实保障人权。在刑事审判监督中,要注重运用抗诉手段加强对有罪不究、罚不当罪等问题的监督,正确把握抗诉条件,提高抗诉案件质量。要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加大对变相超期羁押、罪犯违法留所服刑、侵犯在押人员权益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力度。高度重视对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进一步畅通申诉渠道、提高办案效率,抓好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工作,依法监督纠正裁判不公、侵害人民群众正当权益等突出问题。坚持把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与查办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结合起来。对发现的案件线索,要坚决深挖严查、一查到底,以维护司法廉洁,纯洁司法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心。
记者:根据党的十七大的部署,今年将启动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在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方面,下一步将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曹建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党的十七大提出的重要任务。检察机关将按照中央的要求,在继续抓好已经确定的改革事项、巩固已有改革成果的基础上,紧紧抓住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和制约法律监督能力的薄弱环节,制定今后一个时期深化改革的规划和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
重点要抓好两个方面的改革:一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要进一步优化检察职权配置,依法加强和完善法律监督的范围、程序和措施;推进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整合检察资源,增强监督的实效与合力;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各项执法办案机制,深化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和公诉方式等机制改革,不断提高检察工作中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
二是通过改革进一步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继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行为规范,强化检察人员违反行为规范的惩戒措施;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增强考评机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统一性;完善错案认定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确立正确的执法导向;进一步整合、完善各项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改革对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方式;推行检务督察制度,努力形成对检察机关自身执法活动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监督;按照推进司法民主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改革和完善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机制,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规范化、法制化;建立健全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申诉的办理、督察、查究、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记者:在今年的“两会”上,许多代表指出,做到公正执法,队伍是关键,要把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继续下大力气抓好。下一步,检察队伍建设方面有什么新的要求?
曹建明:经过近几年的努力,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措施,继续坚持不懈地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教育和引导广大检察人员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真正做勤奋学习的模范、秉公执法的模范、严于律己的模范,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着力建设高素质领导班子的要求,以提高领导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把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
二是毫不放松地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建设,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检务督察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检察人员,确保廉洁从检、公正执法。
三是大力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和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特色的教育培训机制,加大专业培训和岗位练兵力度,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
四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围绕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的目标,认真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总体规划,努力实现基层检察院建设新的跨越式发展。
记者:您多年从事法学理论研究和教学,是我国国际经济法领域知名专家。作为首席大检察官,您最深的感受是什么?
曹建明:当选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我深感责任重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奋力拼搏、鞠躬尽瘁,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不负众托、不辱使命,把自己的全部心血奉献给中国的检察事业。到高检院后,我对各级检察院检察长提出并要求自己首先做到以下几点:
一定要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来谋划、来推动。
一定要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坚持党的领导。
一定要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兢兢业业、干干净净为国家和人民工作。
一定要坚持集体领导,自觉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一定要坚持求真务实,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转变领导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大力开展调查研究,说真话,办实事,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定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领导水平,不断增强把握规律、按照客观规律办事的能力,增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真正担负起带领广大检察人员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建设和捍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