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辑同志:
我丈夫是一名精神病患者。一日,我陪他外出散步,由于受到小孩谢某的挑逗,我丈夫便追打谢某。我虽尽力阻止,但丈夫仍将谢某打伤住院。请问:谢某的治疗费应由谁承担?
读者 王轶
王轶读者: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谢某的受伤是由于你丈夫的行为直接造成的,你虽然尽到了监护义务,但并不能因此免除监护责任,只是减轻监护责任。因此,谢某治疗费用的大部分应从你丈夫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你适当赔偿。另外,由于谢某挑逗你丈夫在先,谢某的监护人也应适当承担责任。(来源:河南日报 宋豫 甄菁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