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21日至12月31日,全省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昨日,省公安厅召开会议要求,处理每一起交通违法必须使用音像记录仪,规范一线交警的执勤执法行为,防止出现执勤执法不规范和公路“三乱”,做到依法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一场全省范围的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全面展开。这次行动,全省交警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必须使用音像记录仪。高速交警将集中全部警力在重点路段、时段实施不间断巡逻管控,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对农村道路,全省各地交警部门将抽调专门警力上路,纠正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行动中,全省交警部门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运行安全状况及司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取缔存在隐患的客运车辆,清退一些记分超过12分的客运车驾驶人,防止客车超员行驶和带“病”行驶。同时,对危险路段进行排查整治,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省公安厅明确要求,凡在行动期间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将按照责任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李红 汛 实习生 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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