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新乡10月6日电 近日,红旗区人民检察院对沈某等5人抢劫犯罪团伙提起指控,经法院审理,被告人沈某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多次抢劫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抢劫罪,分别依法判处6至12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据悉,沈某等5人从去年12月至今年元月先后在市区内作案9起,抢劫电动自行车11辆、自行车2辆以及手机等物,作案金额2万多元。
据介绍,该犯罪团伙犯罪时年龄均未满18岁,除1人初中在读外,其余4人均为小学和初中肄业。( 张志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