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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海铁路张茅站捣固车出轨 记者采访遭遇百般阻挠
发布时间:2007-06-04 17:14:06 来源:三门峡日报-西部晨风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图为删除记者相机内资料的男子

 

 

    6月2日,陇海铁路张茅站两辆捣固车发生碰撞,致使一辆捣固车出轨。事故发生后,前往采访的本报记者却遭到百般阻挠,被几名铁路民警限制行动自由一个多小时,并被强行搜身,数码相机存储卡上的事故现场照片也被强行删除。在随后报社同事赶到要求说明情况时,他们却称自己是按照“上级指示”这么做的。

  当天下午5时59分,本报记者李海峰接到报料电话,称陇海铁路张茅站发生列车出轨事件。在请示报社领导之后,李海峰迅速联系另一名记者前往采访。6时30分左右,两名记者到达张茅站,看到两辆出事车已经被吊离现场,分别停靠在1号和3号站台,两辆车身编号同为D08-32的捣固车碰撞部位明显变形。记者在与车站工作人员的交谈中获知,事故原因是当天下午一辆正在作业的捣固车撞上了另一辆停靠在站台前的捣固车所致。事故导致其中一辆车出轨,并致使5列陇海铁路过往客车被延误。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遭到车站工作人员的多次阻拦。下午7时许,正当记者结束采访准备离开时,两名铁路民警将记者带到车站派出所。七八名民警堵住派出所大门,要求记者删除相机里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否则不许离开。在李海峰联系单位求援时,民警要没收其手机,在其强烈抗议下作罢,而另一名记者的手机则被收走,并被搜身。在对峙约半个多小时后,一名身材较胖的中年便衣男子在派出所门外对民警发出指令,称10分钟内若记者不自行删除现场照片,就要采取强制措施。没过多久,四五名民警把记者按在沙发上,强行把相机抢走,多名民警再一次对记者进行搜身,一名穿红色上衣的便衣男子把存储卡上所拍照片全部删除。混乱中,记者记下几个警号:055740、055057、055731。两名记者在此被限制不让出门一个多小时。

    
当晚8时25分,报社另两名记者闻讯后带着报社采访证明赶到车站派出所,在出示记者证后询问对方为何阻挠采访并限制记者自由时,警号为055731的民警称,他们是按“上级指示”这么做的。记者再次追问是按“哪一级指示”这样做时,这名民警说:“等一下,我出去一下。”然后即走出派出所。其间,几名铁路民警进入里间,将门关上。记者等候约20分钟仍不见有人出面答复,走出大门寻找警号为055731的民警时,派出所大门也被关上。晚9时8分,记者敲门询问原因,先前发出“采取强制措施”命令的胖男子说:“你们出去,我们正在开会。”而后再次将门关上。当晚9时20分,记者再次敲开车站派出所的门,并申明独立采访是记者的职责和权利,先前删除记者照片的红衣男子出来说:“你们有你们采访的权利,我们也有不让你们采访的权利。”并称:“你们就是不能采访,这是我们的规定。”直到9时25分记者离开现场,055731号民警再也没有出现。    
   
    编后
   
    
   
一起正常的新闻采访,只因为可能触及某些部门所谓的利益,就被搜身、删除照片、限制自由,这是对记者开展正常采访的严重挑衅,不仅仅是对记者本人的侮辱和对人权的践踏,更是对国家法律的挑战和蔑视!而这起事件,发生在头顶国徽的执法者身上,就更具有讽刺意味。近年来,新闻记者在正常采访时遭阻挠、围困甚至殴打的事件时有发生,我们不禁要问:是谁,给了某些人“不让你们采访的权利”?!

    
新闻记者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正确履行神圣职责,开展正常的采访活动,理应受到社会的理解、尊重和支持。保障记者履行采访职责,积极支持和配合记者开展正常的采访活动,是各级各有关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尊重记者,支持和配合记者开展正常采访活动,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不仅是所有单位的义务,也是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今年4月,国家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曾说过:不管你喜欢不喜欢、愿意不愿意,以媒体为代表的舆论监督都是符合宪法精神的一种制度性设计,也是表达公民意愿、推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针对近年来公安部门个别单位和个人恶意阻挠新闻记者正常采访的情况,武和平说:放胆让媒体说话,天塌不下来!看来,切身保护记者的采访权益,一些部门要做的还很多。

【编辑:张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