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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咋总让死规定给"憋"死?
发布时间:2007-12-03 09:03:14 来源:广州日报 【文字显示: 大 中 小 】
    石家庄发生了一起因120路遇溺水妇女不急救,使其错过最佳抢救时间而死亡的事件(11月30日《河北青年报》)。

  对救护车不停车急救落水妇女的原因,石家庄市急救中心有关人员称120遵循了急救原则,即:“若执行急救任务途中,遇到其他患者求助,在病情不相等的情况下,要先抢救重患者;若病情轻重相等,则先抢救第一个患者。”

  “患者家属不签字不能对患者实行手术”也是医疗相关制度规定。正因如此,孕妇李丽云及其孩子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对此,医疗机构相关领导说他们在按规定、制度办事。120路遇溺水妇女不急救,导致其错过最佳抢救时间并死亡。对此,急救中心也坚持说是按制度办事。又是死板的规定、制度惹的祸。

  为何在生命与医疗制度“博弈”时,医疗机构总是将规定、制度摆在首位,而将生命放在其次?按说,溺水妇女被救上岸还有呼吸时,路过此地的120固然在执行别的任务,但若能留下来一名急救人员,立即对其实施紧急抢救,我想溺水者也不至于错过最佳抢救期。规定、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在规定、制度与生命发生冲突时,尊重生命、捍卫生命是不容质疑的。面对生命的离去,与其说耽误的生命是死在规定、制度的“天灾”上,不如说是死在制度执行者漠视生命的“人祸”上。

  活人咋总让“死规定”、“死制度”“憋”死的疑问一次次地触动着人们的神经,医疗机构难道不该清醒,不该反思吗?(安永杰)

【编辑:张力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