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泗洪县城管局日前决定,对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中城管队员忍受“委屈”的做法予以表彰和奖励。
据介绍,城管队员依法履行管理职责时,由于相对人不理解、不配合或故意刁难谩骂、污辱、甚至殴打城管队员,城管队员心理和身体受到伤害,但依然保持忍耐、克制,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的,可以享受“委屈奖”。奖励幅度及标准视执法过程中的表现及受到伤害程度给予100元—1000元的奖励。 (来源:新华网 作者:汪晓东 许昌亮)
【编辑: 陈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