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范里镇东寨村、南苏村地区,因一个粗铅冶炼厂常年违规生产,造成334人患高铅血症,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时间过去半年多,受害群众无一人得到赔偿。
5月6日,记者收到报社转来的《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范里镇东寨村、南苏村村民的联名投诉信》,反映卢氏县委、县政府在解决处理本县范里镇2006年12月上旬发生的铅污染事件过程中,工作不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导致铅污染事件处置工作缓慢,效率极低。铅污染事件已过去半年有余,当地政府千方百计把这一污染事件由大化小,由小化了,对于受害群众的赔偿问题却只字不提。记者随即赴当地对铅中毒事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铅中毒阴霾笼罩村庄 核心提示:2006年12月12日,东寨村和南苏村的32名村民来到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时,发现100%的村民都属高铅血症,中度或中度以上铅中毒的人占到了60%。 5月8日上午,记者在卢氏县城见到了东寨村和南苏村的20多位村民。其中一位村民告诉记者,2006年12月12日,这两村的32名村民到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时,100%的村民都属高铅血症,中度或中度以上铅中毒的人占到了60%,19人血铅测定值全都在300微克/升以上。从此,铅中毒的阴霾就一直笼罩着范里镇的南苏村和东寨村。 据介绍,南苏村第一个化验出铅中毒的人是村民李建伟14岁的孩子李佳宾(小名宾宾)。“近年来,宾宾时常感冒发烧,每次都很难治愈。”李建伟告诉记者,宾宾的病让他们一家人感到十分不解,原来身体状况一直很好的儿子怎么现在体质越来越差了呢?有一天一个亲戚提醒他说,宾宾是不是铅中毒了?想到村子旁有一个铅冶炼厂,李建伟倒吸了口冷气。 2006年11月28日,李建伟带着宾宾来到了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血铅检验,检验结果让李建伟大吃一惊:宾宾血铅测定值达到229微克/升,属于轻度铅中毒。 2006年12月11日,村里另一名14岁的孩子张勃宁也在家长的陪同下前去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检验,检验报告单表明:血铅测定值达到310微克/升。根据卫生部标准,连续两次静脉血铅水平在100微克/升~199微克/升之间为高铅血症;血铅水平在200微克/升~249微克/升之间为轻度铅中毒;血铅水平在250微克/升~449微克/升之间为中度铅中毒;血铅水平等于或高于450微克/升为重度铅中毒。张勃宁已经属于中度铅中毒。 南苏村的张霞拿着3张检验单子对记者说:“我们一家三口都是高铅血症。”她仅有5岁的女儿丽丽血铅测定值也在300微克/升以上,属于中度铅中毒。 铅中毒事件发生后,当地政府组织省、市有关部门及专家进行检验、救治,最后检验结果确定:高铅血症334人,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
祸源直指违规炼铅厂 核心提示:炼铅厂是重污染企业,可在这里却一年比一年红火。几年来,这个早该被关闭的高污染粗铅冶炼厂不仅没有被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关停,反而多次扩大生产规模。 是什么原因造成东寨村、南苏村这么多人患高铅血症呢?记者在这两个村子采访时,几乎所有的村民都认为,这样的结果是由附近的一家冶炼厂造成的。 村民们告诉记者,这家冶炼厂名为卢氏县星火冶炼厂(现已被政府关闭),它原是一家小炼铅厂,始建于1989年,当时规模很小,污染情况并不是很严重。2003年,这家炼铅厂又增加了一个大炼铅炉,从此村民的生活就发生了重大变化。“炼铅厂排出来的黑烟可毒了,村里的树叶几乎全部落光,连地里的芝蔴都成光秆了。”“村里的母鸡不少都开始下软壳蛋,许多人家的母猪生下的都是死胎。”村民们说。 村民们多次找到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关停炼铅厂,并找到工厂要求其停产,但在县、乡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下,星火冶炼厂在赔付了村民们部分庄稼减产的损失后,就又开始生产了。一位村民告诉记者:“当时一位县领导要求这个厂协调好关系,积极投入生产,还说谁妨碍生产,将追究谁的责任。” 记者调查发现:炼铅厂是重污染企业,可在这里却干得一年比一年红火。几年来,这个早就该被关闭的高污染粗铅冶炼厂不仅没有被当地有关部门依法关停,反而多次扩大生产规模。2005年,铅厂老板又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造了一个更大的铅冶炼厂,使用的仍是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高污染生产工艺,最终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 记者了解到,卢氏县星火冶炼厂采用的炼铅工艺属于铅烧结锅工艺。早在1997年,国家在《关于公布第一批严重污染环境(大气)的淘汰工艺与设备名录的通知》中就明确规定,铅烧结锅属于淘汰范围,淘汰期限为2000年年底。通知同时要求: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工程,一律不得选用国家公布名录中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否则对项目审批单位、设计审查单位、竣工验收单位等将追究责任。 记者采访了现卢氏县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他向记者证实,卢氏县星火冶炼厂采用的生产工艺确实是铅烧结锅工艺,而造成众多村民高铅血症及铅中毒的主要原因就是此厂铅烧结锅工艺多年的污染造成的。直到2007年元月底,此厂所有生产设施才被拆除和炸毁。
环保法不敌土政策 核心提示: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企业在卢氏县政府眼里,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重点保护企业,其厂长还当上了县政协委员。 对于这样一个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并属于严令关停的粗铅冶炼企业,卢氏县有关部门不仅没有取缔,反而在2000年后仍继续生产,甚至还扩大了生产规模。在此期间,厂长刘献还当上了县政协委员。那么,又是谁在为此厂继续扩建、生产大开绿灯呢? 卢氏县政府有关领导告诉记者,经调查,认为原县环保局周保朝和骆梅英两位副局长因工作渎职,应承担主要责任。目前,卢氏县委、县政府已对原县环保局的领导班子成员给予全部免职,并且组建了新的县环保局领导班子。 然而,群众对县政府有关领导的做法并不认可,他们说:“卢氏县原环保局的有关负责人充当了这次污染事件的‘替罪羊’,而真正该为这次污染事件负责的应是卢氏县委、县政府的负责人。因为环保法有明确规定,政府首长应当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 记者在卢氏县采访时,县委一位中层干部交给记者3份文件,他对记者说:“你读完这3份文件后,就知道想在卢氏县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有多难。”记者在其中一份文件上发现,卢氏县重点扶持的15个非公有制企业名单中,卢氏县星火冶炼厂榜上有名。另外两份文件明文规定:“每月的1日~20日确定为非公有制经济‘静营期’。在此期间,除重大违法案件查处及县优化办许可的税收稽查、社保资金征收、安全检查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到企业进行检查和收费,确需进入企业检查收费的,必须经县优化办批准。各单位进入企业检查、收费,必须持县优化办有关审批手续,并事先到企业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接洽,否则企业和所在乡镇党委、政府有权拒绝接受检查、拒绝交费。” 据调查,2002年9月20日,卢氏县建设环保局曾将星火冶炼厂作为国家明令整顿淘汰的落后工艺企业上报县政府,但却被否定。2003年6月,国家环保总局等六部委关于《开展清理整顿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当时县环保局经过认真调查摸底,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星火冶炼厂再次列入上报名单之中,但在县政府的研究讨论会上又被一位主抓工业的副县长否定,从此这个企业就被名正言顺地保留下来。同年,企业扩建投产开业时,卢氏县委、县政府有关领导亲自到场剪彩祝贺,并把企业作为本县发展非公有制企业的典范,要求县直各局、委及乡镇的第一把手到现场祝贺、学习、交流。 一个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工艺企业,不但没被淘汰掉,相反在卢氏县政府眼里,成了“老虎屁股摸不得”的重点保护企业,环保在当地政府领导心目中的真正地位由此可见一斑。“环保法”挡不住“土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变成了任意揉捏的“橡皮泥”,环保执法人员被戴上了“紧箍咒”,成了政府不作为的替罪羊,这一切的发生,也都在意料之中了。
不同检验结果背后 核心提示:9岁男孩魏清波在政府免费检查中,血铅测定值是184微克/升,在西安进行自费检查后,报告单显示是328微克/升。村民马小正说:“这让我怎么能相信政府免费检验的数据是真实的?” 如果说这次铅中毒事件的发生和政府的多次行政干预不无关系的话,那么在中毒事件发生以后呢? 5月8日下午,记者采访了县卫生局局长罗宏锁。他说,出现铅中毒事件后,卢氏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2006年12月12日晚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应对处置方案,成立检查诊治、污染源查找等工作组,并要求对学生逐人免费检查,周边群众如果自愿免费检查,确有铅中毒症状的一律免费诊治。在省、市专家的指导下,截至2007年1月24日,共采血检验1249人。报告检验结果正常812人,高铅血症334人,轻度铅中毒59人,中度铅中毒44人。根据卫生部儿童高铅血症和铅中毒分级原则,最后确定高铅血症学生儿童327人,轻度铅中毒学生儿童58人,中度铅中毒学生儿童44人。根据省、市专家提出的治疗意见,已用“清乾片”和“智杞颗粒”进行驱铅治疗,同时组织医务人员及时上门进行逐户逐人随访。 但记者了解到,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做法并未得到村民的完全认同,相当一部分村民拒绝到政府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接受抽血检验。 村民马小正说,2006年12月13日,他的14岁男孩马冲阳和5岁女孩马卢丽第一次在三门峡市疾控中心进行了检查(自费),检验报告单显示两人的血铅水平都大于300微克/升,在同年12月19日第二次(政府免费)的检验报告单显示也是大于300微克/升;2006年12月27日第三次(政府免费)检验就分别降到了165微克/升和181微克/升。2007年5月8日,他又自费在西安市中心医院职业病研究所检验,报告单又显示是368微克/升和312微克/升。 “差别这么大,让我怎么能相信政府免费检验的数据是真实的?” 让村民们感到疑惑的另一个原因是:2006年12月12日,32名村民到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检验时,100%的村民都属高铅血症,其中中度或中度以上铅中毒的人占到了60%。但到2006年12月13日,县里有关部门组织免费为386名师生抽血检验,结果却是大部分人正常,少数人轻度中毒。在这次检验中,17岁的学生苏娟娟测定的血铅值为176微克/升。2007年1月4日,不相信这一结果的家人带她到西安市中毒诊治中心重新检验,测定值却为296微克/升。 2006年12月12日,32名村民前去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化验。当天下午,县有关领导就去了疾病控制中心,结果原本承诺当天下午给出的检验结果一直推迟,直至18日下午才交给了村民。村民们发现此前一直是给出精确数字的检验测定值,这次都变成了含糊其词的“大于300微克/升”。“我们自己掏钱检验,为什么不告诉我们精确的数据?”村民们愤怒地说。
赔偿之路究竟多长 核心提示:孩子的父亲说:“国家环保法有规定,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一位县政府领导说:“那是不可能的。” 5月12日上午,81岁高龄的退休老教师常天普,向记者诉说了自己的外孙张勃宁在这次铅中毒事件中的遭遇。他说,从2006年8月开始,孩子经常发烧、头晕、萎靡不振。曾多次到县医院诊断、治疗,因病因不明,久治不愈。2006年12月11日来到三门峡市疾病控制中心进行血铅检验,检验结果为310微克/升,已经属于中度铅中毒。12月14日立即到西安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西京医院住院医治,经过几个月的精心治疗,现已康复。但在此期间所用的医疗费和交通费共计1万多元,孩子的父亲曾多次找县、镇政府的领导要求解决,他们的回答是:你自费检查,又去商业医院治疗,政府不管!如果这么多人都要叫管怎么办?孩子的父亲说:“国家环保法有规定,谁污染,谁治理,谁赔偿。”一位县政府领导说:“那是不可能的。” 在5天的采访过程中,很多村民都向记者反映了类似常天普老人所反映的情况。同时也提出几个尖锐问题:一是为什么老百姓每次自费去医院看病检验的血铅测定值都高,中毒人数多,而县、镇政府组织免费检验的血铅测定值普遍降低,中毒人数少?二是老百姓自己去医院按正常渠道挂号、看病得出的检验结果真实,还是政府找关系得出的检验结果真实?三是有关领导总是说:听专家的,按专家说的治疗方案办。可专家讲,血铅水平250微克/升以上的患者必须要入院正规治疗。从去年底至今半年时间过去了,政府又给几个患者进行了正规治疗? 目前,当地老百姓正翘首以待,期盼当地政府能够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地按照国家环保法的有关规定,尽快把这次污染事故对群众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妥善解决,还老百姓一个公道。本报记者将继续追踪事件的发展。
相关链接 由于许多炼铅企业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在给生态带来了巨大污染的同时,导致大规模人群铅中毒的现象也屡见不鲜。下面是我国近几年来出现的一些铅中毒事故: 2004年6月,在号称“蓄电池之乡”的浙江省长兴县,由于天力蓄电池公司违法排污,导致本县林城镇大云寺村、上狮村、东港村等周边村庄数百名儿童和村民铅中毒。 2006年8月,甘肃省徽县发生震惊全国的大规模铅中毒事件,位于徽县水阳乡新寺村旁的甘肃宏宇有色金属冶化有限公司成为这次污染的罪魁祸首。经有关部门确定,在这次事故中,有260人铅中毒,其中儿童255人。 2006年10月,福建尤西县西滨镇七里村发生铅中毒事故,导致46名中小学生血铅超标,1名中度铅中毒,位于七里村的尤溪县梅恒冶炼有限公司成为本次事故的污染源头。 2006年12月,湖南省茶陵县洣江乡立新村40多名村民到湖南省劳务所附属医院检查时被发现铅中毒,同年12月9日,工厂被县政府宣布关闭。当地政府确认,村民集体铅中毒系位于立新村的复兴冶炼厂违法排污所造成。
专家意见 铅对人体危害甚巨 医学专家提示,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重金属元素,它可影响神经、造血、消化、泌尿、生殖和发育、心血管、内分泌、免疫、骨骼等各类器官。对于儿童来说,铅中毒造成的损害是全身性、多系统的,而且在一定程度上是不可逆转的损伤。铅中毒危害以神经系统受损最严重,可导致儿童烦躁不安,易冲动,腹痛,食欲下降,注意力不集中,性格改变,反应迟钝,智力下降,记忆力下降等,严重者可出现铅中毒脑病,甚至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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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益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