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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四项措施推动污染减排工作
时间:2007-08-09 18:22:14  来源:中新网河南新闻  【 打印 】 【 关闭
 

    中新河南网平顶山10月1日电为了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污染物减排目标,石龙区环保局实施四项措施,推动全区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严格控制新增排污量。坚持把总量削减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增排污量超过许可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察,监督、指导、督促建设项目在项目设计、施工及运行等期间的环保措施的落实。

    二是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全力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以削减COD为重点,加强督促相关单位的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以削减二氧化硫为重点,整治燃煤锅炉和餐饮业污染,推广使用液化气或其它清洁燃料,强化重点污染源治理,督促重点污染企业更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

    三是围绕污染物减排工作,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能,依法加强环境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擅自停运污染处理设施、超标排污等严重污染环境、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加强了对各类排污企业,特别是有减排任务企业及单位的现场检查和监管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跟踪监测,严格落实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对有削减指标的重点企业,每月检查不少于3次,使其真正实现达标排放。            (刘千豪)

 

【编辑: 刘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