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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南网周口7月28日电 近年来,项城市法院在人大的监督下,在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帮助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这一司法宗旨,根据党中央提出的“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强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情系民生,在指导人民调解、注重诉前调解、强化诉讼调解、协调行政和解、解决涉诉上访等方面上大作文章,化解了大量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
一、构建大民调,促进大和谐
近年来,项城市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处理民间纠纷中一直发挥着一定作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农村基层调解组织人员少、司法所调解无权威,民调工作网络不健全,导致基层调解组织形同虚设,一些纠纷不能及时有效地得到化解,各种治安、刑事案件一直呈上升趋势。有的发展为群体性事件、上访事件,甚至激化为刑事案件,成为目前社会上最大的不安定因素之一,严重干扰了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资源浪费,严重影响着项城社会的和谐稳定与经济又好又快的持续发展。
2007年3月,该院大胆引入“诉外调解和案件五步教育法”开展大民调活动,开始法院部分干警很不理解,说法院的职责是搞好审判,开展大民调既浪费人力、又浪费财力,费劲不落好。经过召开大会和座谈会的形式,与干警们沟通,最后全院干警统一了认识。并及时制定了《项城市人民法院关于健全大民调网络,促进项城和谐发展的实施意见》,向项城市委领导汇报,取得了市委领导的支持,市委书记李明方作出重要批示:“项城市人民法院的这个实施意见有创新。请你们大胆探索,积极实践,成熟后全市推开,为构建平安项城,和谐项城做出贡献。”市委、市政府将“实施意见”转发全市各乡镇、市直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项城市委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司法、公安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党组成员为副主任,下设人民调解办公室,由一名副科级干部担任专职主任。各乡镇成立了以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或副乡镇长为主任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法庭、司法所、派出所、土地管理所、民政、工商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专门的办公场所,整合了司法资源。同时,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专职民调主任,村民组设立人民调解小组,组长由村民组长担任。全市形成了市、乡、行政村、自然村四级大民调网络。
(一)壮大一支指导民调队伍。指导人民调解是法律赋予基层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根据法院的工作职责,针对辖区经济、社会形势,项城市法院,确立了“大民调促进大民生,大民生促进大发展,大发展促进大文明,大文明促进大和谐”的工作目标,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在“大”字上做文章。
2007年以前该院共有7个基层法庭,且存在“办公无桌椅,开庭打游击,吃饭无碗筷,休息无床窝”及五个基层法庭组不成合议庭、有一个法庭只有庭长一个光杆司令。因为指导人民调解的任务主务要在基层法庭,项城市法院就从加强法庭人员,壮大法庭队伍入手。在项城市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原有7个法庭的基础上,又增设了王明口、李寨两个法庭。同时为解决“事有人干”的问题,院党组提出了“感情向基层倾注,经费向基层投入,政策向基层倾斜,资源向基层聚集”的思路,就是在晋职晋级和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基层法庭;在生活待遇上,法庭干警平均每人每月至少补助100元。另外,在交通、通讯、网络设备、车辆等方面都优先考虑基层法庭。全院选拔了70名政治强、业务精的年轻骨干充实到基层法庭工作。另外,还从资深法官和优秀干警中选配了32名民调工作指导员参与基层法庭的指导大民调工作,从而形成了“百名干警下基层”的大民调工作新格局。
(二)法院各项鼓励措施落实到位。为调动基层干警和民调指导员指导民调的工作激情,法院党组认真落实了四个“倾斜”,基层法庭先后有21名审判员提拔为副庭长,12名副庭长推荐副科级,4名庭长推荐提拔为党组成员兼审委会委员,其中一名直接推荐为副院长。市委在今年下半年还将解决基层法庭部分干警的职级待遇问题。去年法院拿出资金,对每起调解案件奖励25元,今年院党组已制定出台实施各项,加大对干警的奖励。对每起参与指导调解的案件,奖励10元,每起诉前调解成功的案件奖励10元,每起调撤案件奖励30元。并在本院“千分制”绩效综合考评办法中,对指导民调工作方面做了具体规定,即每指导调解一起纠纷,加一分;每上一次法制课,加2分;每参加一次法律咨询活动,加2分,且记分与干警的经济利益挂钩。法院各项鼓励措施的落实到位,极大地调动了干警指导民调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干警们平时谈论话题最多的除案件的审理外,就是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法院院长被群众誉为“民调院长”。干警将为民解忧为己任,与民共处为乐事,他们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为指导民事调解,呕心沥血,任劳任怨,涌现出等一大批先进典型,受到项城市委和法院党组的好评和表彰。
(三)采取多项得力措施。法院指导民调工作本着“教育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预防前,预防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理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纠纷法庭解,息诉不上访”的矛盾纠纷调处格局。
1、以点带面,逐步开展。2007年上半年项城市法院首先在秣陵、水寨、王明口、南顿等乡镇开展指导大民调工作试点。秣陵镇党委、政府给予大力支持,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主任的民调委员会,并抽调四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为专职民调员,负责组织领导基层民调组织开展工作。经过试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然后逐步推进。现在我市21个乡、镇、办事处,486个行政村达到村村有民调员、乡镇有指导员,矛盾纠纷有人管,困难灾难有人帮。如秣陵镇范塚行政村村民范洪敬,家境贫寒,其妻又是残疾,他家养的狗突然疯了,一连咬伤了9个人,情况十分严重,9人共花去医药费1万多元。为了给伤者看病,范洪敬卖掉了所有值钱的东西,但是对于伤者医药费还差之甚远,9家人不断地到其家中索要医疗费用。范洪敬因家中贫寒,欲和妻子上吊自尽。村民听到后,报告了民调员。在这家破人亡的关键时刻,民调员及时赶到,进行耐心疏导的同时向镇领导和法庭汇报告情况。秣陵镇党委、政府立即作出决定,书记、镇长和法庭的同志及时迅速赶往范家,拿出3600元为九位伤者解决了部分医疗费,同时为范家带去了米面等生活用品,另外又拿出600元为该户买了一头母猪。对此范洪敬夫妇感动得几次到政府和法庭,眼含热泪,见人就磕头,嘴里不停地喊着“感谢政府,感谢共产党救了我们家!”现在范洪敬成了法庭的常客,每逢赶集都要到法庭拉拉家常。
2、指导选拔民调员,培育“六心”民调员队伍。为推动大民调工作的全面展开,充实四级民调网络,法庭干警及民调指导员深入所辖乡镇的各个行政村,帮助民调委员会调整、充实、加强民调力量。指导各行政村选拔一批政治思想觉悟高,群众威望高,家庭和睦,并愿意为群众办事,责任心强,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人员为民调委员会委员。同时,为提高民调员的政治思想、理论水平、法律知识、调解方法和调解技巧,项城21个乡、镇、办事处在法庭的指导下,相继建立了民调员培训学校。由法庭和司法所一起根据矛盾纠纷发生特点,制定培训纲要,采取“以会代训”“交流、座谈培训”“定期(每月20日)专题培训”等方式、对民调员进行法律知识强化培训,并从政治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心理素质、法律素质、礼仪标准等方面加强对民调员的指导。同时,法庭和司法所根据民调组织反馈矛盾纠纷类型或发生区域的情况,法庭和司法所及时调整培训计划,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或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公开举行专题法律讲座。此外,市、乡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拿出资金,法院挤出有限的办公经费共同为乡、村民调组织免费征订《人民法院报》496份,通过民调员阅读报纸上新闻及案例,增强他们的政治观念和法律观念,提高他们法律水平和法律视野,依案说法,以判例促和解。法庭通过上述努力,培育了一支具有“热心、爱心、诚心、耐心、公心、恒心”的“六心”民调员队伍,现在全市共有各级民调员3865人。还专门为民调员制作上岗证,让民调员持证上岗,取信于民。
3、设立标准化调解室完善规章制度。项城市委、市政府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以民调工作指导委员会为领导,人民法庭为指导,派出所、司法所等为依托,乡(镇、办)民调委员会为骨干,村组民调委员会为基础的市、乡、村、组四级民调网络。号召全市上下,整体联动,齐抓共管,尽快形成“发生纠纷有人管,信息反馈来得快,调解处理效果佳”的民调工作新格局;要求民调工作做到抓小、抓早、抓苗头,纠纷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提出力争在两年之内,将涉诉、涉农、涉政、涉企上访案件、突发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降低30%以上的新目标。
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各级民调组织在法院的指导下,按统一标准购置办公用具,按统一摆放格式布置办公场所,建设标准化调解室,营造民调氛围。同时在法院指导和帮助下,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明确各级民调组织和民调员的职责、权利、义务、组织纪律,调解程序。完善台帐管理和信息反馈制度,统一台帐、矛盾排查、调查、调解、协议、矛盾纠纷回访登记格式,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必反馈;下级民调组织对那些调解未果可能激化的矛盾纠纷,采取与上级民调组织和法庭及时反馈、及时沟通的办法,取得他们的指导帮助,必要时申请援助,以利及时化解矛盾。同时要求民调员调解纠纷做到四要“心要正,事要清,理要明,气要顺”。全面具体的规章制度、规范化的格式化台帐、笔录,明确的民调工作目标和责任,增强了各级民调委员会的积极性、主动性,各级民调组织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调处,法制宣传,信息反馈,诉讼引导等工作开展地有声有色。
4、制作、散发便民服务卡,法制讲堂进万家。为方便民调员和群众的法律咨询,监督民调员的调解行为,各基层法庭把全庭干警的联系方式和法院指导人民调解办公室电话制作成卡片散发到辖区群众手中,24小时接收群众和民调员的法律咨询、问题答疑及群众对民调员不公行为的举报。便民服务卡被群众亲切地誉为“法院110”。同时为提高群众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弘扬社会正气,促进大民调工作的顺利开展,法庭定期地深入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田间地头、农村院落进行法制和善良风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遵守法律,尊重善良的风俗习惯,抵制歪风邪气。该院并将法制宣传工作纳入法院“千分制”目标绩效考核。此外,为提高项城市四大班子领导及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学法的积极性,方便领导学法、用法,法院免费为他们每人各征订《人民法院报》一份,增强了领导依法行政的法制意识。
5、定期表彰民调员,树立先进典型。为激发民调员的工作热情,增强民调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乡级民调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表彰会,市级每半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年终召开两级表彰大会。县乡财政拿出资金购买奖品,奖励在本月、半年度、本年度在民调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个人和单位,并让获奖人员在会上作典型发言,达到树立典型,交流经验,激励后进的目的。截至目前受表彰的民调员有456人,树立了秣陵镇陶湾行政村民调委员会等21个先进基层民调组织典型。几年前,项城市秣陵镇陶湾行政村十五户村民承包了项城市水务局所管理的汾河河道河滩地一百多亩,村民在河滩地耕种庄稼和种植杨树,合同于2007年年底到期。合同到期后,项城市水务局将该地承包给项城市天祥养殖有限公司,村民听说后非常不满,认为杨树尚未成材,自己有权优先承包,要求继续承包该地,项城市水务局不同意。就在项城市天祥有限公司派员工进驻该地安装养殖设施时,陶湾行政村几十户村民手持铁锨、木棒等器械阻止施工,群体性械斗一触即发。秣陵镇陶湾民调委员会一边劝导情绪激动的群众,一边电话联系秣陵中心法庭。法庭接到电话,立刻带领同志赶赴现场。法官们和民调员按照各自的分工,从法理与情理的角度,分头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的思想工作。经过2个多小时法律讲解,情理辩驳,终于使群众的思想情绪安定下来。在陶湾民调委员会,群众派出代表与项城市水务局就赔偿一事达成协议,项城市天祥养殖有限公司得以顺利施工。项城市水务局和项城市天祥养殖有限公司为表达对法庭和陶湾民调委员会的谢意,特制锦旗两幅,分别送到法庭和陶湾民调委员会。
由于措施得力,方法得当,项城市法院的指导民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近一年多来,法庭为各级民调组织解答法律咨询89000多人次,举办民调员培训班186场次,受训人员达6600人次。全院指导民调组织调解各类纠纷2460件,调和2370件,调解率达96.3%。避免了118起民转刑案件、26起非正常死亡案件、6起群体性械斗事件的发生,遏制了167起集体上访苗头,项城市2007刑事案件的发案率较往年下降了51%,2008年上半年,项城市民商事案件较往年同期下降40%,刑事案件的发案率较往年下降了46%。
2007年,项城市法院被省高院、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全省指导民调工作先进单位”,有9个单项工作受到省级表彰,一个法庭被最高院和司法部命名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项城市法院院长李和鹏先后在全省民调工作会议上代表基层法院作了两次典型发言。07年9月3日,周口市政法系统在项城召开了“周口市指导民调工作现场会”。周口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家臣、周口市委常委、项城市委书记李明方,中级法院院长张明山在会上分别提出“要学习项城法院经验,树立项城品牌”、“推广项城经验,打造项城模式”的号召。《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周口日报》均以头版头题对项城法院的做法予以报道,河南电视台制作了长达20分钟的专题节目。
二、实行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钝化矛盾纠纷积怨,减轻群众负担,该院积极配合民调组织开展调解工作,根据矛盾纠纷的激化程度,采取提前介入的办法,尽快化解矛盾。同时在立案审查时,坚持先调后立的原则,解决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提前介入,帮助调解。各级民调组织反馈的未调解成功的案件,法庭干警及民调指导员,打破常规,及时介入案件进行调解。在听取纠纷双方的陈述、民调员调解经过和对纠纷的处理意见后,耐心细致地从法律、情感、道义、大局、子女抚养和家庭和睦各个角度帮助纠纷人员分析利害关系,指导他们应当如何去解决问题。必要时召集双方的亲戚、朋友、邻居,举行“听证"对矛盾纠纷进行会诊,让纠纷双方听听案外人对纠纷的看法,给纠纷人制造一些舆论压力,打消他们的本位思想,促使双方以尽快的速度和解,消除矛盾纠纷积怨。2006年的暖冬,给项城市秣陵镇的鞋业专业户以沉重打击,很多人说:“暖冬里我们心拔凉”,2007年11份的一场寒流给鞋业专业户带来很大的惊喜,他们纷纷“开仓放粮”。家住秣陵镇前高老家行政村的郭旭和郭罗汉,以往是关系很好的兄弟。2005年郭罗汉到学校做生意,家中的房子闲了下来。郭旭因棉鞋生产扩大规模,两家很快达成协议郭罗汉把闲下来的房子让郭旭使用。2007年二人因为几个小事没有沟通好,相互之间不理解,产生了很深的误会。郭罗汉给郭旭索要房租,郭旭以当初没有讲房租的事为由不愿给,双方为此大吵一场之后,郭罗汉用铁索把门给锁住,不让郭旭生产。经村、镇两级民调组织多次调解未达成协议。眼看着别人忙着卖鞋而自己的鞋却拉不出来,急得郭旭饭不吃睡不香。索性买了一把斧头准备砸锁拉货,郭罗汉也不甘示弱,手持长刀把守大门,大有一触即发之势。民调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立即给秣陵中心法庭庭长马衡拨通电话讲明情况。马衡庭长一边指导民调员怎样控制局面,一边组织干警,驱车赶赴现场。寒风习习衣着单薄的干警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村民们看到寒风中瑟瑟发抖、流着鼻涕的法官也纷纷加入到调解的行列,经过反反复复的调解,当事人也都被法官们的一心为民精神所感动,双方终于互相承认了自己的错误握手言和,双方当事人及当地群众非常满意,避免了一场民转刑事件的发生。
二是先调后立,减负调解。项城市法院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精神,节约审判资源,更好地树立人民法院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实事的形象,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法律关系明确、案情简单,证据充分的一般民商事案件,和2000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赡养、抚养、扶养案件,实行在案件立案审查阶段进行调解。对调解达成协议的,根据当事人的要求,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对调解和好的,采取劝其放弃诉讼的办法,减轻群众的负担;对调解未果的案件,当即立案进入审理。及时的调解,有效地预防了矛盾激化。2008年3月的一天,一老汉步履蹒跚,两手颤抖地拿着诉状来到南顿法庭,说是要告他的大儿子。法庭安排好老人坐下,仔细听取了老汉的陈述后,当即派人带着老汉一起前往老汉家中。在调解过程中,由于双方以前的矛盾比较突出,张老汉的儿媳情绪冲动,对张老汉时不时有辱骂行为,法庭人员在制止过程中,被其家的狗咬伤了腿,鲜血直流。但法庭干警并没有及时撤离,张老汉的儿媳被法庭干警的忘我工作精神所感动,当即表态按法庭的意见办理。现在,张老汉衣食无忧,提起此事,张老汉总是对法庭有说不完的感激。
自去年以来,全院启动诉前调解程序调处纠纷621件,婚姻家庭纠纷256件、宅基地纠纷213件、相邻关系86件,其它66件,调解成功598件,涉案标的额达60多万元。为群众减轻经济负担30000多元。其中,51起纠纷的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并由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547起纠纷的当事人和解并即时履行完毕,23起纠纷立案审理。截至目前,经诉前调解解决的纠纷,无一件造成上访、起诉或执行不能,切实达到了案结事了。
三、加强诉讼调解,提高审判效果
根据周口中院“办好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办好一个案件、救活一个企业;办好一个案件,稳定一方社会;办好一个案件,发展一方经济”的要求,项城法院在民商事审判中大胆创新,全面推行“立案调、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执行调”的“五步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力求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有机统一,多措并举,强化调解,教育引导,注重辨法析理,力争做到“办好一案,教育一片,化解纷争,不留隐患”。尽力做到“胜败皆服,案结事了”。
一是调解室内先调解。项城法院立案庭除设立“一站式”服务外,和基层法庭都专门设立立案调解室,负责对所有新立案件的调解工作。立案调解室按当事人的调解意愿及案件本身的可调性和不可调性进行分类。对有可能调解的案件,抓住调解时机,采取电话通知和及时传唤被告等方式通知被告到庭,经过劝导、说和,达到息诉和和解的目的,并及时制作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
二是庭前“四讲”巧调解。在开庭审理前运用“四讲工作法”巧妙调解,力求化解矛盾。首先对双方讲明法律。向当事人宣讲相关法律条文,指明其争议的行为各自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其次讲判例。剖析同类案例,明示判决及调解的结果;再次讲情理,指出“和为贵”的长远效益,以及不给后代留祸患的效益;最后讲利害。告知其判决、上诉、执行等环节的复杂程度,与个别环节的难度,以及所期待结果的风险度。让双方当事人改变赌气思想,全面考虑,权衡利弊,消除对立情绪,心平气和地达成调解。
三是庭审“劝说”促调解。法院抓住庭审时,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证人、亲戚、朋友等其他案外人在场的机遇,在开庭前亦向他们开展”四讲”工作,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他们通过旁听庭审,加之审判人员的“四讲”讲解,对案件处理会产生新的认识。审判人员采取在庭审中休庭的办法积极引导他们去劝说双方当事人,促使双方当事人调解。
四是辩法析理再调解。根据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辩解、所提交证据的效力,事实的分析与认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明接受调解能够解决纠纷,化解矛盾,促进自觉履行,节省时间和诉讼费用的有利情况,并释明法院裁判可能激化矛盾,增加上诉、执行等费用负担的不利后果,使当事人从庭审中醒悟从而接受调解。
五是执行求和解。为预防执行案件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带来加剧当事人矛盾、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致使执行不能,导致申请人上访等事件的发生,院执行局和基层法庭在执行案件过程中,本着“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家庭,救话一个企业,教育一片群众”的办案理念,采取“养鸡下蛋,放水养鱼”等灵活、机动的执行方式,积极寻找促使双方当事人和解的途径,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如项城市三明食品厂是一家濒临倒闭的企业,现有职工一千多人。项城法院在执行一起债务案件中,依法查封了该厂的设备,考虑到一千多职工的生活问题,通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放弃部分债权,由该院采取查封不拍卖的手段,让该厂对外租赁其设备进行生产,用收取的租赁费去偿还债务。现在此案已执行终结,双方当事人都非常满意,又保护了一千多职工的利益。
六是附带民事重调解。为预防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判决后可能引起的矛盾激化和执行不能带来的不安因素,我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注重民事部分调解,力求达到惩罚教育犯罪,化解矛盾,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的效果。
(一)履行告知义务促进调解。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按照院长李和鹏提出的“案件五步教育法”,履行告知义务,教育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认罪服法,积极履行应尽的责任,化解矛盾,钝化积怨。同时,劝导受害人要发扬以“和为贵”精神,去解决纠纷。首先告知被告人及其家属,主动履行民事赔偿部分,以求得受害人及家属的谅解。然后,以情、以礼说服受害人,达到他们对被告人的同情和理解。如赵中伟故意伤害一案,本院立案后,承办人员首先与被告人家属取得联系,讲明有关法律知识,及被告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责任,争取受害人的谅解。经过多方做调解工作,被告方主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化解了矛盾,减少了积怨。审结后,双方当事人为表达对法官的感激之情,分别向法院送了锦旗,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项城法院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过程中,为切实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院党组要求刑事审判人员做到及时告知受害人及家属向本院提供被告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及银行存款等线索。审判人员要大胆使用一切法律手段,及时查封、扣押可供执行财产,以避免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消除被害人及家属对案件承办人的抵触情绪,避免涉法上访事件发生。如被告人李领故意伤害一案,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员根据案件案件情况,依照《刑诉讼》77条的规定,依法查封了被告人的存款.案件判决后,附带民事部分及时得到执行,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上半年,共审理附带民事案件18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结案12件,调解结案率66.7%,与2006年同期的10%相比,调解结案率提高6.7倍
七是“四步协调”重化解。项城法院在行政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谐司法理念,大胆引入协调和解机制,在工作实践中总结出了“调查研究,找准焦点,合理调解,案结事了”的“四步协调工作机制”,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得到了领导的拥护和群众的一致好评。“四步协调工作机制”被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推广。
(一)调查研究。就是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深入案发现场进行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矛盾的历史背景、发展过程、形成诉讼的直接原因、当事人的诉讼目的等;深入了解在行政程序中事实证据的采用是否合法,执法的程序是否规范,针对案件情况听取行政机关、当事人所在的基层组织及人民群众的意见或建议。调查研究时不发表评论和意见,做到耐心听述,细心调查,全面掌握案件的各方面细节。
(二)找准焦点。就是通过调查研究,当事人举证、质证等诉讼活动,准确地找到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什么,各方面的利益平衡点在什么地方,化解争议可能有多大,为正确引导调解打下基础。
(三)合理调解。就是正确引导诉讼各方当事人(包括行政机关的领导)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协商矛盾如何化解,听取当事人意见,观察当事人情绪,尽量缩小当事人之间的差距。必要时背对背得做一下工作,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适度地向他们讲明法律的规定,让他们自己评价诉讼可能出现的结果及风险。协调时注意方式方法,在协调时该热就热,该冷就冷,面对面,背对背,找亲朋好友、知名人士、人民调解员、基层组织领导参与等多种灵活的方法,关键时刻准确地抛出当事人之间的亲和点,比如:和为贵的传统美德,当事人以往的友好关系或亲情关系等来刺激当事人互谅互让,促成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
(四)案结事了。就是当事人就人身权利或财产权利达成一致意见后,建议行政机关改变具体行政行为或履行法定义务,最后由原告当事人撤诉,案件结案,定纷止争。如项城市花园街有两户居民任义荣和韩卫东,由于历史原因,两家同住一院多年,相安无事,关系处得相当好,而且两家都办有土地使用证。1999年韩家扒掉旧房准备建新房时,双方因边界问题产生了纠纷,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任义荣诉来项城法院,要求撤销韩家的土地使用证;韩卫东也起诉要求撤销任家的土地使用证。官司一打就是六年,韩卫东一家人一直住在临时的帐篷中度日,因诉讼两家结怨很深,双方家人还打了架,都有轻伤鉴定,公安机关也界入处理,你告我,我告你,闹得不可开交。韩的妻子还买来棺材摆在院子里,准备以死相拼。2005年,新任行政审判庭庭长马衡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审理任义荣诉项城市人民政府要求撤销韩卫东的土地使用证一案。经过调查研究,马法官召集合议庭成员多次商量后一致决定,该案无论如何也不能一判了之,要协调解决两家纠纷,化解矛盾,使双方彻底摆脱诉累,案结事了。随后,马法官带领合议庭的同志多次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满意的意见:任义荣夫妇年岁已大,子女都已成家另过,住房宽裕,为定纷止争自愿把自己的房地产作价五万元卖给韩卫东,韩家买下了宽敞舒适的一宅一院,双方都很满意,原告撤诉,从此两家的诉讼画上了圆满的句号。韩卫东一家人吹着唢呐到项城法院送来了一面上写“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锦旗。
四、实行案件“大接防、回访’保和谐
为防止判后、强制执行后矛盾激化,调解反复,监督干警的执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倾听群众的意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法院实行了案件大接防和回访制定。
(一)是畅开大门接访,倾听群众呼声。在诉法信访工作中,由以往的怕接访变为敞开大门接访,坚持“热情迎、耐心听、诚心帮、认真办”的原则,实行集中接访、“每周一院长接待日”“周二、三、四、五党组成员接待日”制度,由院长带队,党组成员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接防当事人。该院积极开展带案下访和主动回访、预约接防等活动,院党组成员分案到人,带领原承办人、监察室、督察室的干警深入乡镇、农村进行接防和回访。对接防案件能当时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当即解决的,责令院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及时反馈当事人,保证当事人反映的问题真正得到解决落实。并采取“竭泽而渔”全面清查、登记以前涉诉信访案件,责任到人,逐个落实。一年多来,该院圆满处理了109起1948年以来的上访老案。如王学芳与苏志英房产纠纷案,先后经过川汇区法院一审、周口中院二审和再审、省高院提审、最高院复审,四级法院五次处理,三级政府多次确权,双方当事人互不服判息诉,数十次赴省、进京上访,省、地、市先后组成十多次工作组处理此事,当事人仍不满意。去年6月,省、市工作组要求项城法院介入协调处理此事。为此,院长李和鹏亲自带着有关人员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王学芳是苏志英的妹夫,他们所争议的四间房产,是王岳父母的遗产,该案是继承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却打了23年行政确权官司,走了弯路。摸清了这些情况后,及时向省、市工作组和项城市委、市政府建议,由财政拿出高于市场价的资金共计31万元买下这片房产,依法对四方法定继承人分配此款。另外,为解决王学芳一家今后的生活问题,该院还协调政府给其全家落实了城市低保。就这样,一场长达23年的上访老案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2007年度和今年上半年,项城市法院没有一起新的涉法涉诉上访案件发生,受到了周口市委的通报表扬,被评为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单位。
(二)庭室负责人回访,件件必访。法院各业务庭负责人对全庭审理和执行(特别是采取强制措施执结)的案件实施件件回访,了解案件的履行情况,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满意程度,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调解案件有无反复等,特别是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的案件,当事人的矛盾有无激化的苗头。并针对回访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特殊群体重点案件,迂回回访。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已消化的上访案件、本辖区特殊类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等定期反复回访。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和受到侵害的刑事和民事案件,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已解决好的上访案件,特别是那些老上访户,法院采取重复回访,注意他们对处理结果反应,积极引导帮助他们发展经济,发家致富。对本辖区特殊类型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和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案件,采取定期回访,专人负责,司法救助,政府救济等办法解决他们的困难,消除不安因素。如被告人袁某某,原系本市某高中学生,因迷恋网络抢劫他人2元钱而被判处缓刑,项城市法院对待青少年犯罪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少年庭的同志主动与教育部门结合,让其很快重返校园。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到校和其家中回访,了解袁某在校表现及学习情况。通过干警、学校、家长的努力帮教,正确引导,激发了该生学习的积极性,增强了学习的信心.该生在今年高考中,取得了高出重点分数线5分的优异成绩,有望被重点大学录取.昔日的失足少年,如今将成为国家的栋梁。
2007年度,项城市法院共审结各类案件3362件,案件调解结案率达到81%,申请执行的案件仅162件,实现了“三高”“五无”的工作目标,即:“调解率高、执结率高、息诉率高”“无重审、无改判、无超审限、无矛盾激化、无涉法上访”。河南省高院的领导张国明评价说:“项城市的案件审理质量在河南创造了奇迹!”
今年3月,项城市法院被省高院确定为全省民商事审判工作试范点,并向最高院推荐为全国民商事审判工作试范点。4月21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常务副院长郝东亚一行七人来到项城市人民法院,专题调研了大民调工作。座谈会上,张院长和郝院长对项城大民调工作给与了高度评价,张院长说“项城法院在处理涉诉上访这个问题上,走在了全省前列。他们思路清、机制活、效果好,做到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郝院长称赞项城市法院在解决群众告状难、执行难以及涉法涉诉上访等问题上,不象其他地方是“割韭菜”,解决一批又来一批。项城法院采取的是一个“拔大葱”的办法,从源头上找到了解决上述问题的新途径,值得在全省推广做好民调工作。
注重调解,化解矛盾,构建和谐,任重道远。项城的调解工作才算是刚刚起步。项城法院党组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全院干警将认真践行以人为本的方针,在项城市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切实把调解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项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马艳丽 牛凌峰)

项城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和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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