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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大流乡派出所副所长付红超的先进事迹
中新河南网濮阳6月18日电(记者 刘传红) 付红超,男,汉族,现年30岁,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为清丰县公安局大流乡派出所副所长。从1999年3月至今,参加工作9年,该同志就在户籍管理岗位上干了9年。在这9年的时间里,他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践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重要思想,在自己平凡而又伟大的工作岗位上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户籍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利益紧密相连。户籍室是公安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窗口,是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一条纽带。户籍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和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程度。因此,付红超同志立足工作岗位,严格执行户籍管理法律、法规,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冷、横、硬、推”不良现象的发生,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
1999年3月,大学毕业的他分配到了离县城22公里的阳邵派出所,负责户籍管理工作。阳邵乡位于清丰县西北隅,系两省四县交界处,素有“清丰西藏”之称,工作条件极其恶劣,派出所的我作在全县十八个乡镇派出所中处于后进状态,和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户籍工作更是倒数第一,群众怨声载道。
付红超面对困难不退缩、不低头,下定决心彻底改变阳邵派出所户籍室工作落后的局面和在人民群众中的不良形象。说到不如做到,要做就做好。
白天他深入农村,向人民群众宣传户证法律法规,核对户口,催办分发居民身份证,中午,他怕回所里吃饭耽误时间,饿了就吃自带的方便面,晚上,别人早进入了梦乡,他却依然坐在户籍室里整理资料,一直到深夜。
有一年秋季的一天,大中专新生都急着办理户口迁移证入学,有一名考入县职业的新生当天必须带户口迁移证报到,然而户口迁移证却用完了,如果从县局领回迁移证再办理,时间已经来不及了。怎么办?看着家长和学生焦急的样子,他向所长说明情况后,立即带着所需印章和学生家长一块赶到了县城。他让学生和学生家长先去学校报到,自己去县局户籍室领了迁移证以后急忙赶到县职业中专,在学校的报到现场为该学生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受到了在场的老师和学生的赞誉,一位老师还饶有风趣的说:“派出所的户籍室都搬到我们学校来了”。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凭着他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态度,他彻底改变了阳邵乡派出所户籍室工作的落后局面,赢得了领导的好评,更赢得了人民群众的心。
到了大流乡派出所以后,付红超继续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自己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他说,自己说自己工作干得好不算数,人民群众说了才算数。为此,他利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户籍管理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和水平;他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密切警民关系,拉近与群众之间的距离;他热情服务,人性化管理,让所有来办事的人民群众满意面而归。
2007年夏季,一个星期天的上午,一连几个星期都没有休息的付红超正在和亲友在家团聚,一名群众找到他说急需为其女儿办理一张户籍证明,星期一参加教师录取考试用,如果办不成,就不能参加考试。他二话没说,连忙和亲友打了个招呼就和那名群众往所里赶。那名群众非要打的去,他坚持坐公交车到所里给他办好了证明。回到县城后,那名群众连声向他道歉说耽误了他和亲友团聚,还非要买酒向他表示谢意。他说:“这是人应该做的”,然后就跑回了家里。当时已经是中午十一点多了,亲友们都埋怨他,可他感到心里甜滋滋的,这难道不是我们人民警察应该做的吗?
2007年,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集中换发的第二年,也是关键的一年。上级下发的制证任务5800余张,工作强度和难度可想而知。他不怕困难,迎难面上,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牺牲星期天、节假日,深入到辖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向辖区群众讲解换发“二代证”的重大意义,集中为群众办理“二代证”。上班时间办不完,下了班接着办;白天办不完,晚上接着办,绝对不让群众跑二趟,创下了一天办理“二代证”481份的工作记录。 由于经常不回家,当他疲惫的回到家想抱一抱不满一岁的儿子时,儿子哭着躲开了。他当时心里感到一阵阵酸楚,但想到一个人的付出换取的是千家万户的安宁,他又释然了。
功夫不负有心人,2007年度,他共为群众办理“二代证”6000余份,极大地方便了人民群众,圆满地完成了上级交办的制证任务。
付红超同志多年来来的户籍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他先后多次被评为“清丰县公安局先进工作者”,2007年他又被共青团濮阳市委评为2006年度“全市青年岗位能手”、被清丰县委、县政府评为2006年度“全县模范执法干警”,2008年3月,他因工作成绩突出,又被推荐为2007年度全省人民满意户籍民警。
回顾过去,展望未来。在今后的工作中,付红超同志将牢固树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记胡锦涛总书记“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的荣辱观,像刘金国副部长经常所说的,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工作,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唯一标准,一切为了人民满意,认真履行一名户籍民警的职责,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护航者,为维护一方平安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警微增光添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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