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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市低保每人每月普涨15元 平均标准为168元
发布时间: 2008-09-09 10:07:51 来源: 大河报 【文字显示:
 

    昨天,记者从省民政厅了解到,截至8月底,我省已有11个省辖市的88个县(市、区)提高了城市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在每人每月120元至260元之间,全省平均标准为168元,比去年年底提高15元,占全省平均最低工资标准的33%。

  目前,省辖市市区低保标准最高的为郑州市260元,其次为周口市川汇区、驻马店市驿城区220元,济源市、洛阳市、平顶山市200元,新乡市、焦作市190元,安阳市、濮阳市、三门峡市180元,开封市、信阳市150元,其他省辖市市区均为160元。在县(市)中,低保标准最高的为巩义市、项城市220元,新郑市、登封市、新密市、中牟县、荥阳市为200元,新乡县、获嘉县、罗山县、新县、周口所辖县、驻马店所辖县为180元,最低的是开封市、新乡市、濮阳市、南阳市所辖部分县为120至130元,其他省辖市多数县(市)标准在160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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