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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考核典型示范——大丰市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经验
发布时间: 2008-01-26 21:28:22 来源: 国土资源网 【文字显示:

    大丰市地处苏北沿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达183.39万亩。多年来,该市走出了一条严格保护耕地、大力开发土地后备资源和基本农田整理的路子。在用地处于高峰期的2003年,建设占用耕地6500亩,用地总量达到了该市历史最高,但该市耕地总量仍然净增1.27万亩,实现了耕地连续占补平衡有余;2006年9月,大丰市被国土资源部正式确定为11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之一。


  为解决过去存在的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耕地比例不足、优质基本农田比例不高等问题,大丰市建立健全了各项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发挥沿海地区的区域特色,努力以示范区建设为引擎,全面提高基本农田建设新水平。


  四级管理网络,强化责任考核。大丰市开展了基本农田管护网络建设,加大执法监察巡查力度,形成了市、镇、村、组四级管理网络。各级政府一把手为基本农田保护第一责任人,市政府每年都召开两次以上的专题会议,总结表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部署下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签订新年度的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责任书,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从机制上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管理提供了保障。


  设立保护资金,推行全员执法。2004年起,大丰市设立了基本农田保护资金,每年从耕地占补平衡易地调剂经费中提取20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几年来总投资已达到100多万元,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现在,该市每个基本农田保护块都实现了电子信息管理,相关资料定期更新。全市各层级之间签订的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有24.5万份,并建立了随时可供查阅的基本农田保护档案。


  为保障《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该市在系统内推行了全员执法,市国土资源局定期巡回检查,各镇开展自查、抽查、互查,村级专(兼)职监察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查。在此基础上,全市向社会公布了18部举报电话,随时核查处理举报情况,并对举报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把占用和破坏基本农田的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


  加大建设力度,树立示范区特色典型。按照《大丰市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全市计划在5年(2006-2010年)内实施基本农田整理项目12个,面积17.02万亩。近两年来,该市已实施基本农田整理项目11万亩,示范区确立之后,基本农田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国家配套项目资金未下达之前,地方已先行投资进行基础建设、网络信息化建设。实施的5个基本农田整理项目中有示范区项目3个,建设规模达5万亩,新增耕地4854亩,项目投资达5000万元。项目实施后,示范区内沟、渠、路配套,桥、涵、闸设施齐全,已成为灌得上、排得出、降得下、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


  示范区建设的引擎作用,激发了农民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的热情。2006-2007年的夏汛期间,该市洪涝灾害比较严重,大面积的农田被淹,甚至有不少农田已苗死绝收;而该市已实施的项目区内却安然无恙,农民感到了实惠,尝到了甜头,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的热情被调动起来了。过去村组与农民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时,总是要逐户登门做工作;而现在,这项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普遍支持和积极参与,他们中的不少人还提出了很好的补充建议,形成了保护建设基本农田人人有责、主动参与的良好氛围。

【编辑:乔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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