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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2005年12月7日,漯河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开源新区征地事宜,决定征用干河陈乡大荆庄村所有集体土地,具体由开源新区建管委组织实施。2005年12月,漯河市开源新区建管委根据《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源新区东区征地的会议纪要》,与干河陈乡组成了地面附着物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地面附着物进行清点。为防止群众乱栽乱种、乱搭乱建,经协商,对不再乱栽乱种、乱搭乱建的农户给予了每户每亩5000元的补助,耕地仍由群众耕种。
(二)查处情况。接到举报后,省国土资源厅组成调查组两次赴当地直接调查处理。经调查,漯河市源汇区开源新区建设委员会存在越权管地问题,属违规操作、多头管地,有悖于土地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鉴于没有形成占地事实,责令当地政府维持并保护耕地原貌。漯河市源汇区人民政府给予越权管地的开源新区建管委党工委副书记田亚敏行政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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