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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实行人性化管理 首次轻微超速交警只警告不处罚
发布时间: 2008-09-16 16:18:09 来源: 东方今报 【文字显示:

    高速公路限速每小时120公里,不过,如果你首次驾车在新乡辖区跑到了每小时130公里,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新乡大队只会给你发一条警告短信,而不会作出具体处罚。“您的车子于9月11日上午在京港澳高速公路582公里处超速了,鉴于情节比较轻微,本次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给予警告,下次再超速可要罚款了。”昨天中午,郑州市民张先生收到了这样一条短信。张先生给河南省高速交警支队新乡大队打电话求证,得到的答复是肯定的。

    省高速交警支队新乡大队副大队长杜建立说,秋季恶劣天气较多,大队实行人性化管理,对于首次轻微超速行为免予处罚。大队将固定测速仪采集到的一些超速幅度较小的车辆整理出来,然后查询到车主的手机号码,利用短信群发平台发出警告短信。

【编辑:魏亚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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