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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规定不妥
时间:2006-07-03 17:46:44  来源:平顶山晚报  【 打印 】 【 关闭
 

   【新闻点击】广西财政厅:不接待穿拖鞋者(《平顶山日报》6月24日3版报道)。

    广西财政厅为什么不接待穿拖鞋者,其相关负责人给出了两点理由:一是不太雅观,二是穿拖鞋走路“噼啪噼啪”地响会影响他人。仔细分析一下,这两个理由似乎站不住脚。

    现在女同志穿的拖鞋——凉拖,已经日益时装化、公众化,不再是慵懒、吊儿郎当的代名词,说它休闲、不很严肃倒还可以接受,但说它不雅观就有些吹毛求疵、夸大其词了。试问现在的时尚女性,有几位鞋柜里没有凉拖的?有几位没有穿着凉拖出现在公众场合的?难道说我们的女同胞都一下子变得没了教养,不约而同地选择了不雅观?

    再说这“噼啪噼啪”影响他人的理由。人们穿鞋走路都会或大或小发出声音,笔者没有亲临现场,无法获知在广西财政厅拖鞋的声音究竟如何影响了其他人,但以笔者自身的体验,其影响可以忽略不计。而且拖鞋发出的声音与高跟鞋相比远远不及应是个不争的事实,为何广西财政厅只拿拖鞋说事呢?

    是否雅观与影响他人是一个偏主观的论题,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一个省厅级政府部门作出的规定应该合理合法。那么,广西财政厅作出该项规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他们有权作出此类规定吗?财政厅作为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为人民群众服务是它存在的价值,怎样才能让人民群众方便、满意应是主管领导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的出发点,而遵循的依据毫无疑问应是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仅根据主观判断就作出规定,把穿拖鞋者拒之门外,其规定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不能不让人质疑。(刘红杰)

 

【责任编辑: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