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农贸市场商户再向买菜的市民免费提供塑料袋,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二七区航海北街农贸市场,工商人员将商户们召集到一起,进行了限用塑料袋的法规宣传,并让商户逐个与自己的专管员签订《限塑使用责任书》。
工商人员称,本月15日,国家三部委联合发布了《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从6月1日起,商品零售场所有不标明塑料购物袋价格、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袋等行为之一的,将受到最高1万元的罚款。
商品零售场所对塑料购物袋应当依法明码标价,否则由价格主管部门视情节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记者 谢朝红 通讯员 赵正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