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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2008-11-10 来源: 河南商报 |
黄河桥上“禁止停车观光”警示标志成摆设,一对夫妻在警示牌前停车观光,被罚200元扣3分。
昨日上午10时,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支队黄河二桥大队民警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47公里西半幅时,发现应急车道上停有一辆豫H牌照白色小轿车,车后方未设任何警示标志,车前站有一男一女两个人。
民警立即停车,先在该车后方150米处摆放警示标志,后去看个究竟。焦作籍司机李某说,他趁到郑州办事之机,拉着很久未出远门的妻子开阔视野。当车行驶至京港澳高速公路黄河二桥时,他在妻子的要求下,把车停在紧急停车道上,下车观光、拍照留影。民警告知李某,高速公路上国家明令禁止随意停车,而且就在距离他们停车的后方40米处还有专门设置的“禁止停车观光”的警示交通标志牌。随后,民警对司机李某处以罚款200元、扣3分。
民警介绍,在高速路上,除了事故车辆,其他车辆不得停在应急车道上,即使车坏了,也要在车后方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否则将被处罚。 |
责任编辑【李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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