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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17名幼女被“买处”

时间: 2008-04-25 14:24:36   来源: 中新网    打印 】 【 关闭

  这是一个有着近10万人口的大镇,位于河南南阳方城县境内。镇上有四所初中。去年9月间,学校开学后的第二个周末,当小梅和小宝在镇一中门前流连时,被当地派出所的公安带走了。

  她们都是一宗触目惊心的奸淫幼女案中的受害者和同犯。河南南阳市男子邓军,从2004年的秋天开始“买处”,涉嫌奸淫幼女17名20次以上,其中包括12名14岁以下的幼女。

  这些幼女大多为在校初中生。小梅和小宝都曾与邓发生性关系,在得到邓“买处”的酬金后,她们转而为邓寻找处女。

  女儿的新衣让家长生疑

  去年9月,镇一中两位学生家长来到学校。秦姓家长说,13岁女儿忽然穿回来的一套新衣服引起了全家人的怀疑。追问之下,女儿说买衣服的钱是南阳市的一个男人给的,交换条件是与该男子发生性关系。

  女儿又告诉父母,同村的一个女同学在她之前也被该男子“买处”。秦姓家长随即找到了那名女生的家长,这名女生述说了自己在南阳一家宾馆被该男子奸污的经过。

  两位家长迅速赶到学校说明情况。学校副校长马上与派出所取得联系,并带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

  邓军,43岁,原为南阳市卧龙区国税局征稽员。2005年离开国税局,到一家房地产企业工作。那天下午,当小梅和小宝走向学校时,邓把自己的白色面包车停在路边。正是在这个时候,学校的老师们发现了他。公安赶到后,拍开车门,把邓军带到了派出所。

  受害者大多是留守儿童

  据悉,“买处”案中的受害者大多生活于父母外出打工的家庭中。这些年龄在14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代为抚养的孩子,被称为留守儿童。

  由于长期得不到家庭教育,这些孩子对伦理观念所知甚少,加之这个时候青春萌动,很难抵抗邓军的金钱诱惑。案发地所属县检察院公诉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邓军在实施性侵害时很少使用暴力,大部分受害者都是自愿的。

 

【责任编辑: 周梅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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