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我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集中宣传日”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公安、卫生、农业、质监、林业、教育等27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市区湖滨广场以悬挂横幅、展出宣传板面和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集中向社会公众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新华参加了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作为我国应急法律体系中的龙头性法律,是我国应急法制快速发展、趋向完备的一个里程碑。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将从根本上解决政府应急管理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与合理性问题,并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发挥重要的制度规范作用。我市开展此次集中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市民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
苏新华在活动现场表示,希望通过宣传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应急管理知识,树立应急管理理念,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而更好地规范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
当天,参加活动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我市近年来的应急管理工作情况,精心组织,对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应急避险常识进行了深入宣传。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横幅29条,展出宣传板面56块,向公众散发各类应急宣传手册、材料5万多份。(记者 顾新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