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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河南网舞钢6月23日电 继今年3月22日成功将一名非法入境越南籍妇女NGUYEN HUYEN TRANG(阮旋壮)遣送出境后,6月18日舞钢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又成功将一名非法入境越南籍妇女NGUYEN THI YINH(阮世清)遣送出境。
2008年4月10日,该局出入境管理科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八台镇泥沟陈村有一名外国人,此人自称NGUYEN THI YINH,越南人。经查,此人无任何证件,属非法入境的外国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我局报市局批准,随即对NGUYEN THI YINH拘留审查。经过调查,此人名叫NGUYEN THI YINH(阮世清),女,京族,1958年1月6日出生,离开越南前在越南河内市原区广贫乡国典村居住。2007年2月18日由越南非法入境至中国广西,2008年3月到河南省舞钢市八台镇居住。2008年4月16日,河南省公安厅已将NGUYEN THI YINH的情况向越南驻中国大使馆发出照会,同时指示该局做好遣送的准备。
6月10日,舞钢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报河南省公安厅、平顶山市公安局批准,决定对越南人遣送出境。该局民警6月18日到达广西后,在广西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和广西公安边防总队的协助下,不顾劳累,当天赶赴中越边境城市凭祥,在凭祥边防大队、凭祥边防拘留审查所的协助下,于6月18日下午7点,成功将越南籍妇女NGUYEN THI YINH(阮世清)遣返出境。此案的成功办理得到了省厅、市局的高度评价。(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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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俊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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