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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 河南企业将受惠40亿

时间: 2008-01-17 11:00:32   来源: 东方今报    打印 】 【 关闭

    今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开始实施。昨日,省国税局公布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测算结果,我省企业将从中受惠40亿元。

    省国税局局长钱国玉认为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会鼓励我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不过,新政策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

    据了解,原来政策规定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享有“两免三减半”等所得税优惠政策,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无论是否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只要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都能享受到15%税率的税收优惠。由此,我省郑州、洛阳两个高新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不再有税收优势。(朱国艳  张科 张建华 杨军)

 

【责任编辑: 师红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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