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传来消息,4月份,河南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同比上涨9.9%,连续三个月维持在同一水平。
据统计,今年的2、3、4月,河南CPI上涨幅度均为9.9%。在4月份9.9%的涨幅中,城市上涨9.4%,农村上涨10.7%。八大类商品中,价格同比“六升二降”,以食品类上涨最多。
4月份,八大类商品中食品类同比上涨26.4%,多数食品价格涨幅较大。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上涨55.8%,油脂价格上涨44.2%,鲜菜价格上涨27.6%,水产品价格上涨25.9%,鲜果价格上涨20.5%,液体乳及乳制品价格上涨19.6%,在外用餐价格上涨13.2%。其他五类上涨的商品分别是,烟酒及用品类价格上涨2.5%;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上涨2.9%;衣着类价格上涨1.2%;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类价格上涨4%;居住类价格上涨7.4%。价格下降的两类分别是,交通和通信类价格下降0.5%;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1%。
4月份,河南食品价格虽然同比涨幅比较大,但月环比继续下降。与3月相比,全省食品价格下降0.6%。其中,价格下降的主要食品有:大米、面粉、油脂、猪肉、牛肉、羊肉、鲜菜等,但其他食品价格多数上升。另外,部分市县CPI同比涨幅超10%。27个价格调查市县中,开封市等7个城市以及兰考县等7个县物价涨幅在10%以上,其他市县价格涨幅在7.5%~9.7%之间。(赵珊 宋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