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郑州7月3日电 2008年7月1日,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冒充军校讲师骗财骗色的诈骗案件,被告人王楠被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
据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该骗子曾冒充一军事院校讲师,利用外地在郑州打工女子爱慕虚荣、急于求成的心理,冒充军事院校讲师对这些打工女子骗财骗色。期间,还以军事院校讲师身份,以介绍他人到军事院校上班为由进行诈骗。
现年32岁的被告人王楠(曾用名田天云、许富云、王男)系郑州无业人员,住郑州市金水区张寨新村。为了圆自己的发财梦,王楠想出了个以搞对象名义骗钱“吃软饭”的办法。王楠认为,军官的身份具有“神秘性”,“收入也稳定”,应该很受打工女青年和一些岛城女青年的青睐。说干就干,王楠先是置办了一身军事院校的全套“行头”:服装(上衣)及军事院校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郑州)的假军官证等物品,接着又穿着假行头照了一叠写真照,随后就开始了自己的军事院校讲师生涯。为了防止在与人交谈中露馅,只有初中文化的王楠还专门上网学习了有关军人的信息资料。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11月,被告人王楠通过郑州都市信息报的征婚广告认识了在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路开理发店的女士丁某,在交往中,王楠谎称自己是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的讲师,并让丁某看了自己伪造的假军官证。期间,王楠为了打消丁某对自己身份的怀疑,经常穿着军装来找丁某。在取得丁某的信任后,两人谈起了恋爱并同居。看见“鱼”已上钩,王楠随后于2005年11月至2006年9月14日,先后以各种借口骗取丁某人民币49000余元。
在与丁某交往期间,王楠还“韩信将兵,多多益善”。2006年6月份,王楠又冒充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讲师和在中原区桐柏北路和农业路交叉口附近开睡衣店的关某建立了恋爱关系并同居。在取得关某的信任后,王楠以急用和以给领导送礼等各种借口从关某处骗取人民币5000余元。
2006年10月份至11月份,王楠向打工期间认识的朋友董某、刘某谎称自己是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的讲师,以介绍二人到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上班为由,骗取董某现金2300元、刘某现金1300元。
2006年9月14日下午,关某到桐柏北路集贸市场买东西时,发现王楠“脚踩两只船”和丁某在一起,两个女人一“对照”,才知受骗,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7年1月29日,被告人王楠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共计57600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据此,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楠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0元。
骗取钱财的骗子人人痛恨,骗钱又劫色甚至专门玩弄感情的骗子更让人所不齿。假军人骗人钱财的同时又骗年青女子的色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令人扼腕。是这些被骗者的智力过低吗?显然不是,但是假冒军人骗人,为何能得逞呢?为何有这么多的女人能被骗呢?笔者认为,大体有以下几种因素。
一是军人是人民的钢铁长城,是“最可爱的人”,军人的身份代表着正义。在这个社会里,如果人们连军人都不相信了,又有谁还能值得我们信任呢?所以,人们与军人交朋友,就会认为自己是在与正义交朋友,试问谁不想与正义交朋友呢?所以,当人们与军人交朋友时,没有人会保护警惕的,没有人会用怀疑的眼光与军人建立关系的。在如此地相信军人的前提下,如果是个假冒军人,又怎能不被骗呢?
二是军人拥有一定的执法特权,并且在某些时候还需要保持神秘的色彩,特别是军人在执法时,有些事情是不能向外人透露的,这一点一般人都会相信。在披着正义的光环、有着神秘色彩的军人身上,一般人都是怀着仰视的心理,只要是军人所说的,人们一般都会照办,都会听从,而不会进行质疑,即使是与军人谈恋爱交朋友,也会如此。被骗者怀着如此盲从的心理,又岂不会被骗?
三是有些女人与军人谈恋爱,是怀有某种功利性的。而骗子就是利用了现在的人们一夜想要暴富的心理,试图利用婚姻来改变命运。就好比人在无助的情况下抱着一种买彩票中大奖的愿望一样。这些人的心理比较偏激,没有正常人那种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奋斗来实现理想的积极的人生态度。从本质上来说就是:贪婪。还有少数人受骗是因为没有衡量好,或者根本不考虑经济基础与情感基础的关系。
法官翟红斌说:人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爱情观,谨慎对待自己的终身大事。因为正常的有钱人或者有比较好职业的人,他们一般是不愿意在一些场合中公开炫耀自己的,此外,他们会限制对方条件,不会把条件降得很低。像以上情况基本上是不可能发生的。法官提醒说,善良的女子,遇事要擦亮双眼,认清骗子的真面目。(贾亲亲 张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