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闻  |  媒眼河南  |  特写河南  |  特别关注  |  财 经 |  科教文卫社 会娱 乐 |  视 频 |  人 物 |  图片库 | 每月盘点
郑 州 许 昌 |  商 丘 |  洛 阳  |  安 阳  |  新 乡  |  平顶山  | 信 阳 | 南 阳 开 封 | 焦 作 | 鹤 壁 | 漯 河 濮 阳 周 口 驻马店 三门峡 | 济 源
 当前位置>>>首页>>>河南新闻>>>河南新闻

吵架把人气死赔5万 郑州首例气死人官司宣判

时间: 2008-07-14 09:50:41   来源: 大河网    打印 】 【 关闭

  两人发生争吵,一方被另一方气晕倒地身亡,是刑事犯罪还是民事纠纷?7月11日,郑州首例“气死人”官司一审尘埃落定,金水区人民法院判决:气死人,赔5万元。

  堵车起纷争把人气死

  去年7月31日,郑州市民张建国开车至丰庆路办事,出来时他发现,自己的车被别人的车堵死了。

  过了大半天,堵他车的车主曹红民才出来,张建国非常生气,立即上前理论。二人发生了激烈争吵,并互相推搡起来。

  这时,张建国突然捂着胸口倒在地上,昏迷过去。民警赶到后,立即将张建国送往医院抢救。但不幸的是,没有留住张建国的生命。

  张建国妻子杨小敏认为,丈夫的死是曹红民殴打所致,就向金水区公安机关控告曹红民。一个月后,公安机关公布了案件的调查情况及鉴定结论,认为张建国符合冠心病发作而猝死,争吵时的情绪激动为冠心病发作的诱因。曹红民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死者家属索赔43万元

  去年12月19日,杨小敏携其子向金水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曹红民赔偿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种损失43万余元。

  曹红民不认可,认为张建国是因为自身疾病突然死亡的,而非与自己厮打时死亡。张建国明知自己有冠心病,还恶意辱骂、殴打人,导致自己发病死亡,其死亡是其自身造成的。

  曹红民说,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也证明了一切,张建国死亡应是意外事件,他不应赔偿。对于曹红民的说法,杨小敏不认同,她认为,刑事案件撤销不等于民事不赔偿。如果曹红民不乱停车,不与张建国争吵、厮打,张建国就不会死亡。

  死者家属获赔5万元

  经审理,金水法院主办法官对该案作出了界定:张建国因车辆被堵而与曹红民争吵厮打,致使情绪过于激动,诱发冠心病而死。张建国死亡的直接原因为冠心病,争吵为诱因,与张建国死亡之间存在间接的因果关系。

  被告曹红民虽然不知道张建国有冠心病,不能预见张建国死亡的后果,但双方发生争吵曹红民亦存在一定过错,故对张建国的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查认定,张建国死亡造成的损失为医疗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丧事支出等23万余元,按照20%计算,曹红民应承担4.6万元。张建国的死亡给其家人造成了一定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为5000元。金水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红民赔偿杨小敏母子损失5.1万余元。(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记者 王红伟 通讯员 金研 金民)

 

【责任编辑: 徐华美 】

进入论坛 】 【 字体显示: 】 【 打印 】 【 关闭窗口
 
关于我们 】- 【 联系方式 】- 【供稿服务 】- 【 广告服务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国新闻社河南分社观点。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 1024*768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