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拍下多张“捉奸”照的洛阳女教师欧阳致电记者称,她的警察丈夫黄骏在蓄意掩盖事实(相关报道详见本报昨日A10版)。
欧阳说,1999年,她和丈夫买的房子是她单位分的,是洛阳机车厂的住宅房。房款总价是1.1万余元,是用她的公积金买的,至今她还留着当年买房的收据。并且,黄骏头上的伤是他骑摩托车时摔的,不是她砍伤的。
欧阳还说,黄骏说他和娅丽是去年6月才认识的,事实上,黄骏在结婚前就认识娅丽了。
更让欧阳生气的是,黄骏称他和娅丽的裸体照片是被人扒了内衣后拍摄的,这更是撒谎,黄骏和娅丽不可能脱光衣服,再设计好动作和表情任由拍照。
欧阳还给记者提供了一份洛阳市农机公司中州中路家属院管理委员会开具的证明,落款日期是2007年8月20日,上面说“黄骏与娅丽曾在该公司家属院4号楼2单元某室共同居住过,周围邻居以为二人是夫妻关系”。
不过,黄骏表示,这个证明是假的。 (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