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河南网郑州5月5日电(记者 史宝银 史俊庭)“树叶没了,鸟儿飞走了,地上变白了。”这是郑州市上街区村民杨要武历经十天的拘留之后,走出看守所说的第一句话。时至今日,他仍旧不明白,为留住自己的口粮田,希望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设“新农村”,这样的行为究竟触犯了法律的哪一条?杨要武是郑州市上街区峡窝镇左照村二组的村民,2008年元月5日因不服当地政府对本村房屋的拆迁安置,被当地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治安罪”被刑拘十天,与他同时被刑拘的还有村民孙春生。
据村民反映, 2007年8月1日,上街区工作组来到左照村,动员该村村民响应国家号召,拆掉旧房子,建设新农村。负责此事的上街区建设局对当地群众答复,新农村建设将拆掉村民原来的房屋,在原宅基地上重建新村。“原址重建”让当地村民心中充满了对政府的信任,很快拆掉了自己的房屋。然而等到村民将房屋全部拆掉之后,却被告知要将原来所说的原址重建改为另址安置,而这个地方恰恰在该村东边,是村民多年来的口粮田,两地仅有“金屏路”一路之隔。此举遭到了村民的反对。

昔日村庄变成一片废墟
2007年11月,村民被告知凡是愿意将新家安置到路东边的,不仅可以得到一万元的补助,而且还可以享受煤气安装免费的优惠。经过上街区建设局等单位的“公关”,大部分村民领取了一万元钱,但是还有几户因拒绝将新家安置在他们的责任田里拒领这一万元钱。
孙春生介绍说,当时是村委会要求同意另址安置的村民去上街区建设局领取一万元补偿款的。一些同意的村民便前往上街区建设局,在同意的协议上签字,本以为这样就完了,但是等他们签字之后才明白,还要再签另外的一个补充协议,这个协议上并没有提及这一万元以及免费安装煤气等条件。
第一个协议上,则写着如果原址重建的话,非常不利于左照村二组的发展,由于另址安置的地方已经被批准为建设用地,因此,该行为是从村民的角度考虑的。村民拿着这两个协议,气愤地告诉记者,为村民考虑纯粹是上街区政府为自己的如意算盘所做出的打算,从他们开始拆迁,就已经落入了政府的圈套。而他们在当初根本就没有想到这一点,更没有想到他们的新家竟然安置在他们的责任田里。
从河南省信访局给予村民们的答复可以看出,上街区政府早在2006年就已经将左照村二组的17多公顷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按照这个说法,村民的责任田已经成为了政府的储备用地。但是关于这片土地被转换为储备用地的情况,记者只看到一份没有日期的文件,上街区土地储备中心、国土资源局、建设局联合出的一份文件中指出,2006年度,郑州市政府已经将这片责任田转换为建设用地。但是,在当地村民提供的土地承包合同上,记者看到这些承包年限为三十年的土地远没有到期。
因为要保护自己的责任田而被拘留的孙春生给记者讲述了当天的经过:由于不同意上街区的安置方案,并且希望保留住自己耕种了多年的责任田,他们在责任田里把施工车辆阻止了四天。四天之后的2008年元月8日晚上,他们和几个朋友在前往他处的路上被警车截住,交警、刑警和派出所的警察联合将他们二人带走。十天之后,他们被释放了,但是时至今日他们也没有弄清楚为什么被拘留,而唯一可以解释的理由就是他们阻止了施工车辆的施工。“我们不同意安置到东边,并且我们没有拿他们的一万元钱,我们要保护我们的耕地,这难道就该拘留吗?”采访后的第二天,上街区公安局给记者一个答复,说杨要武和孙春生被拘留不是刑拘,而是治安拘留。
关于上街区政府在农民责任田上建房屋一事,记者随后采访了上街区建设局副局长杨红宝,他告诉记者,他们当时确实答应过村民在原址建设,但应村民自己建设,让村民从西边到东边,完全是从保障增加村集体收入考虑的,但是他对该片土地的性质及其有关手续等并不知情,并要求记者前往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记者通过上街区委宣传部联系该局,该局答应四天后的周一对此事给予答复。但是截止发稿时候,记者没有得到上街区国土资源局的任何答复。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郭临律师,他认为,政府想要改变原来的建设方案,必须经过仲裁部门的仲裁后才能实施,但是当地政府没有经过仲裁机构的做法显然是不合适的。此外,从整件事情来看,上街区政府为此事将不同意另址安置的村民拘留的做法显然是违法行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