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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遇车祸受伤民警路过却不救 少年死亡民警受罚

发布时间:2007-05-29 15:28:48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宜宾市公安局“川Q0253警”警车随后经过事故现场,围观群众苦苦哀求,警车依然扬长而去,受伤少年最后死在现场。

    目前,当事民警江明伟已向公安局党委作出书面检查。

    5月23日下午5时30分左右,15岁少年滕明财在乘坐宜宾至南溪的客车到达石鼓后下车,从客车前方横穿公路,被一辆轿车撞倒在地。滕明财脑部受伤,后脑开放性大出血。

    事故发生后,宜宾市公安局民警江明伟乘坐“川Q0253警”警车途经事故现场,被围观群众拦下,请求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警车停下后,江明伟没有下车,只是摇下车窗观察倒在血泊中的伤者。

    随后,石鼓乡卫生院医生来到现场对伤者进行救治,江明伟便要求司机驾车离开了现场。

    下午6时30分许,南溪县医院120急救车到达后,医生确认滕明财已死亡。


 
编辑: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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